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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11歲女童到醫院墮胎 孩子的爸竟是淫亂叔叔

獸叔性侵11歲女童,害她必須到醫院引產。(情境照)

獸叔性侵11歲女童,害她必須到醫院引產。(情境照)

2023/02/24 12: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0年間,台南一名11歲的女童突然跑到醫院墮胎,醫護人員驚呆,趕緊通報社政及警政單位,追查後驚知女童遭到叔叔性侵,立刻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加重強制性交罪。一審台南地院與二審台南高分院均判淫亂叔12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維持刑度,全案確定。

2020年間,這名獸叔負責接送女童上學,未料竟起了亂倫念頭,把她載到自己的透天厝並拉下鐵門,在客廳強行脫掉女童的衣物性侵,前後共達4次。獸叔也曾利用儲值遊戲點數,利誘懵懂不知世事的女童同意發生性關係。

獸叔性侵均未採取保護措施,同年導致女童懷孕,女童發育未完全,不得不到醫院引產,醫護人員見她小小年紀竟妊娠,趕緊通報相關機關,經過警政與社政人員詢問,驚知孩子的爸竟是女童的親叔叔。

台南地檢署收案後,傳喚獸叔出庭,他辯稱是女童向他索取iPhone手機,同意發生性關係,雙方是合意性交,絕無性侵。

但女童否認主動索討iPhone,直言是叔叔自己買給她的;女童還強調,獸叔首度性侵她後,哄騙「妳想要什麼東西,我都會買」,要她不可洩漏性侵一事;女童承認,叔叔用儲值遊戲點數引誘那次,她確實同意嘿咻。

台南地院痛批獸叔罔顧人倫,嚴重戕害女童身心發展,敗壞善良風俗,害女童懷孕引產後,還辯稱「她跟我撒嬌」,犯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

二審台南高分院雖然撤銷南院判決,但仍維持12年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無誤,日前駁回獸叔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