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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想去校外教學 向阿嬤男友討錢遭亂摸不敢講...

小妤只是想去校外教學,卻遭阿嬤男友猥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小妤只是想去校外教學,卻遭阿嬤男友猥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3/03/04 12: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0年間,當時13歲的少女小妤(化名)想要參加校外教學,便向阿嬤的王姓同居阿伯要錢,未料王男竟藉機對她搓奶摸陰,嚇得小妤尖叫「阿嬤」求救。王男見狀趕緊放手,並塞了1000元封口費。直到學校導師進行生活輔導時,小妤才透露此事。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認王男觸犯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處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妤與阿嬤跟王男同住,2020年間,小妤想參加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便跑到王男房間索討2000元費用,未料王男不給,反而藉機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小妤見用手反抗無效,情急之下放聲大叫「阿嬤」求救,終於迫使王男放手。王男趕緊掏出1000元封口,小妤拿了錢立刻逃離。

小妤平常一個月只跟爸爸見1、2次面,未跟媽媽聯繫,案發後不知如何是好,擔心說出去會被同學議論,也憂心王男一走了之,家中經濟會出問題,便把此事隱忍下來、藏在心底。

某日,班導對小妤進行生活輔導,談到一半,小妤無意間透露遭王男猥褻一事,班導聽了大驚,趕緊追問,小妤這才一五一十道出受害經過。

雖然王男否認犯案,強調是因為「體罰」而遭挾怨報復,但更一審認為,全案並非由小妤主動報案,而是導師進行生活輔導時,意外得知,進而通報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協助申請保護令,再加上小妤表示擔心案件爆發恐頓失經濟支柱,實無虛捏誣指的可能。

小妤表示,不喜歡阿伯摸她,但不會不喜歡他,她知道這個罪很重,但她沒有說謊,只希望阿伯承認錯誤道歉,願意原諒他,不要請求賠償。

更一審審酌小妤意見,考量王男犯後矢口否認,未見悔意,幸犯案手段尚非兇暴,與小妤日常互動平和,又已年逾7旬,決議判其3年2月刑,可上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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