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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6歲童被保母呼巴掌爆血 已賠7萬母上訴再索20萬遭駁

台中市林姓女子是6歲陳姓男童的保母,不過2020年間照護男童時,因林女二度接到陳母催促電話,加上男童在車內哭鬧不止,因而出手毆打男童嘴巴,當場流血,林女因傷害案遭判拘役45天,民事賠償7萬元,陳母上訴索償20萬元,但二審認定無理由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是6歲陳姓男童的保母,2019年間接受陳母委託,在平日晚間及假日上班時間,照顧男童,2020年2月8日,林女與其女兒、女婿及男童,前往雲林縣的娘家聚會,但下午時,即接獲陳母電話,告知要帶陳去買玩具。

林女隨即帶男童要返回台中,途中林女再度接到陳母催促的電話,二人發生口角後,因男童在車內哭鬧不止,林女一氣之下,徒手毆打男童的嘴巴,造成男童嘴唇挫傷、牙齦流血的傷勢。

一審審理後,認定林女對兒童犯傷害罪,犯行明確,判拘役45天,全案經上訴後,判決確定,另外民事部分,陳母要求林女需賠她與兒子,各40萬、30萬元,但一審僅認定賠償7萬元合理。

陳母上訴二審後,以案發後需要照顧兒子,造成工作損失,罹患憂鬱症,以及兒子在案發後有心靈創傷,要求林女再賠她與兒子各10萬元,總計20萬元。

二審審酌,男童傷勢不重,也沒有證據顯示案發後,母子互動、情感有何完全剝奪或重大妨礙的狀況,另外照顧男童與工作損失無因果關係,求償金額以7萬元為合理,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台中市6歲男童遭林姓保母毆打,一審判賠7萬,陳母上訴二審再求償20萬元,台中高分院駁回。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市6歲男童遭林姓保母毆打,一審判賠7萬,陳母上訴二審再求償20萬元,台中高分院駁回。圖/本報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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