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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色男猥褻10歲女童挨告 還怪對方母親挖洞給他跳

桃園一名游姓男子明知乾姊的女兒只有10歲,卻趁2人獨處之際伸手猥褻對方下體,後來食髓知味,又趁對方熟睡再犯,犯行曝光還矢口否認,辯稱對方挖洞陷害,但說法未被採信,被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游男2017年暑假到乾姊家作客,趁乾姊煮飯之際,在客廳伸手猥褻乾姪女,見對方大聲叫「媽媽」才收手。後來,他見乾姪女未將此事告知乾姊,2018年11月間又趁作客過夜機會,伸手摸對方屁股,被乾姊發現才停止。全案直至女童上國中經老師訪談才曝光。

案發後,游男矢口否認,辯稱自己是跟姪女玩,沒有刻意要摸對方下體,並只全案只有單一指數,認為乾姊姊在挖洞給他跳;但女童證稱,她根本沒有必要聽母親的話說謊,而且也不想因為這件事造成游男跟母親的關係變遭,自己是因為學校必須依法通報,才被迫走上訴訟程序。

法院調查,女童警詢到法院審理的說法都一致,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難以詳述具體情節。此外,女童11、12歲時與母親鬧彆扭,看到母親就像看到仇人一樣,但只要游男到家中作客,她就一改常態,寧願黏著母親,也不願跟游男獨處,行為舉止與被害人抗拒加害人的反應相同。

法院認為,游男如果沒有猥褻乾姪女的意思,理應在玩耍時避開對方隱私部位,更何況雙方事發前無任何互動,伸手摸下體顯示刻意猥褻。游男罔顧乾姪女識他如親人,卻為了一己私慾,造成乾姪女身心發展無可抹滅的影響,犯後飾詞狡辯,還試圖繼續騷擾對方母女,因此量處其刑。

示意圖。桃園一名游姓男子明知乾姊的女兒只有10歲,卻趁2人獨處之際伸手猥褻對方下體,後來食髓知味,又趁對方熟睡再犯,犯行曝光還矢口否認,辯稱對方挖洞陷害,今被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3月。 本報資料照片 示意圖。

桃園一名游姓男子明知乾姊的女兒只有10歲,卻趁2人獨處之際伸手猥褻對方下體,後來食髓知味,又趁對方熟睡再犯,犯行曝光還矢口否認,辯稱對方挖洞陷害,今被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3月。 本報資料照片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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