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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亂傳簡訊挨告 十歲童嚇哭

新聞出處:【聯合報╱記者鄭維真、熊迺群/台南報導】
台南市十歲男童頑皮亂傳「幹xx」的罵人簡訊,男童表哥的代課老師收訊後誤會被恐嚇而報警,因恐嚇屬公訴罪,法院已傳喚男童出庭。家人聽到要上法院嚇得不知所措,男童直呼「不敢再惡作劇了」。
 
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未滿十二歲的孩童調皮觸法,適用少年保護事件的規定,另還需參酌兒童福利法。法院對於兒童通常會採保護措施,以訓誡處理;不過男童家長難脫教養責任,必須負連帶罰責。
 
這名國小四年級的男童日前放假到外婆家,使用外婆的手機,以表哥國小畢業紀念冊通訊錄為對象,隨機傳出罵人簡訊。不巧,收受簡訊的代課教師,之前曾經被性騷擾,莫名收到不雅訊息,以為又有麻煩,心生畏懼,馬上向派出所報案。警方循來電紀錄輾轉查出,發訊者竟是十歲男童。
 
「你再不聽話,就要被抓起來了!」男童從母親口中得知闖禍,嚇得哭出來。事後,代課教師獲悉簡訊只是惡作劇,未堅持提告;但恐嚇屬公訴罪,警方仍按程序移送少年法庭審理,男童因而收到少年法庭傳票。
 
校方指出,男童個性活潑好動,因對法律無知而犯錯,校方也藉此機會教育,告訴學生不能隨便在公眾、或亂傳訊息罵人,以免誤觸法律,並導正觀念與行為。
 
【2014/01/12 聯合報】
 
新聞出處: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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