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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無照保母夫妻涉搖晃女嬰致雙眼失明 態度拖延家屬氣憤

謝姓無照保母和謝姓丈夫,2019年間全天候照護李姓朋友的年僅4個月大的女兒,涉嫌傷害女嬰,用激烈搖晃或其他足夠造成顱內震盪方式,造成腦傷惡化雙眼失明、發展遲緩重傷害。如今女嬰3歲,全案還在審理、尚未定罪。今天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由於台大醫院傷勢鑑定報告不利保母夫妻,辯護人聲請再送鑑定,甚至指定榮總或長庚醫院,告訴代理人則認為有意拖延訴訟,難怪家屬氣憤。

全案去年1月底起訴,今年1月追加起訴,今天再度開庭,今僅謝女到庭,謝男則用工作為由向法院請假。法庭上就全案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辯護人稱,希望女嬰傷勢能再送榮總或長庚醫院鑑定傷勢。

公訴檢察官指出,檢方採用台大醫院的鑑定報告,報告顯示癲癇不會影起硬腦膜下出血,是有外力所致,且在3天內發生,兩造雙方都有照顧女嬰,聲請傳喚急診醫師李翊誠、女嬰的主治醫師邱南昌到庭,由檢方行主詰問。

告訴代理人稱,本件無送鑑定必要,台大醫院做2次鑑定報告,有給兩造陳述意見的機會,如果檢方傳喚醫師,就足以證明待證事實。合議庭將評議是否詰問醫師,全案候核辦。

告代庭後指出,小朋友3歲了眼睛失明、發展遲緩,由父母和祖父母輪流照顧,案發後謝姓夫妻沒有慰問,如今因台大醫院鑑定報告對被告不利,辯護人還指定法院送榮總、長庚鑑定,態度拖延,難怪家屬氣憤難耐。

全案發生在2019年農曆春節前後,2月13日午上,謝女涉嫌以不詳方式傷害女嬰下巴,導致下巴兩側瘀傷,2月14日至17日李姓父母因過年照顧女兒,發現傷勢;李姓父母17日晚上託付女嬰給謝女全天候照料,不料19日謝女外出倒垃圾,其丈夫謝男幫顧女嬰約1小時,涉嫌劇烈搖晃女嬰,或其他足夠造成顱內震盪的不詳方式傷害女嬰。

謝男當時報案送醫急救,淡水馬偕急診診斷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出血等,女嬰住院10天,出院前診斷出有癲癇發作、視網膜出血、虐待性頭部創傷等。女嬰小小年紀經硬腦膜下腹膜腔引流手術,因腦傷診斷有腦部萎縮、雙眼失明、發展遲緩等重傷害。

謝女稱,當天出門前女嬰無任何症狀,出門倒垃圾不久就接到丈夫電聯稱李姓女嬰送醫急救。謝男向急診室醫師稱,女嬰原本坐在椅子上,他下樓處理事情回來,就發現女嬰異狀。

檢察官痛批,謝男犯行導致女嬰健康長大機會突然停止,無法用正常視覺認識世界,迄今的人生在對抗傷勢帶來的症狀,對女嬰父母傷痛更無法抹滅,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檢方今年1月認定,除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保母和其丈夫是共同正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嫌追加起訴。

 

示意圖。圖/ingimage 示意圖。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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