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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2歲女童哭鬧 狠父竟把她全身咬出14處傷

高雄一名2歲女童因哭鬧被狠父在她全身咬出14道傷痕。(情境照)

高雄一名2歲女童因哭鬧被狠父在她全身咬出14道傷痕。(情境照)

2022/10/15 13:1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歲大的張姓女童哭鬧惹怒父親,張男除了用「不求人」揍女兒,還用牙齒把女兒全身咬出14處傷痕,高市社會局獲報介入處理,並緊急安置女童,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判刑太輕上訴,二審法官改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2016年11月出生的張姓小女童,2歲多時被人通報疑似受虐,高市社會局獲報介入處理,調查時發現小女童的臉、背、屁股和四肢佈滿新舊咬痕,身上還有多處軌道瘀傷,經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傳喚張父、張母到案,他們坦承動手打小孩,但強調是小孩生活能力差又愛哭鬧,才會動手「教」小孩。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考量張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認為判刑過輕上訴,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小女童和父親在案發當天被帶到派出所時,女童的眼神呆滯,沒有任何情緒起伏,不哭不鬧,即使爸媽經調查後離開派出所時,女童沒有出現任何不捨或哭鬧等情緒反應。

而女童被社會局安置初期,對於成年男性會出現畏懼心理及閃避行為的人際退縮反應,但安置滿1個月後,在寄養家中的肢體表現、人際互動狀況自在,也有較多的笑容及反應,因此法官認定女童遭父親不人道施虐,身心受創進而妨害發育,因此改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8月,可上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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