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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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方姓男子去年3月因老婆替人照顧的幼童哭鬧不止,心生厭煩,見制止無效,竟甩耳光教訓,結果1下就把小孩的臉打腫,被桃園地院簡易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上訴才獲合議庭緩刑2年。全案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方男(48歲)的老婆是職業保母,去年3月某晚替周姓女子照顧幼童,但幼童哭鬧不聽制止,方男一氣之下,就朝幼童右臉甩了一記耳光,導致幼童右臉紅腫鈍傷。周女得知消息,隨即帶小孩到醫院驗傷,並赴警局提告。
案發後,方男坦承不諱,供稱自己情緒控管不佳,才會對幼童出手。他一審被判拘役50日且不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時,他主張自己與周女已經和解,希望從輕量刑,但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並無違誤,駁回請求。
不過,合議庭審酌方男是一時情緒失控犯案,犯後坦承,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認為他經過此次事件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桃園一名幼童因哭鬧不止,竟被保母丈夫甩耳光教訓成傷。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