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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補習班老師帶國中少女上摩鐵...下跪道歉認交往 三罪起訴

陳姓補習班老師,遭控三度在摩鐵性侵國中少女,少女父親找上門,陳老師在補習班下跪認錯,但仍否認發生性行為。少女經測謊,對於指稱的性侵過程,無不實反應,全案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三罪起訴。

少女父親發現女兒遭侵害,報案提告,父親得知陳男是補習班老師後,前往補習班興師問罪,陳男當場下跪。父親證稱,當天在補習班和主任、陳男講了約3小時,陳男才承認和他女兒交往,且下跪道歉,承諾「不會再連絡」。

全案原本僅有女學生單一指述,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檢方安排少女「測謊」少女指控,分別遭33歲陳姓男老師,及另一名46歲網友張姓男子插入侵害,測謊過程中無不實反應。另檢方查到少女和陳姓老師的對話紀錄,佐證確有發生性行為。

起訴指出,陳男在網路認識女學生,2020年5月至7月間,涉嫌三度帶著女學生到汽車旅館,未違反意願,插入性侵等逞。陳男辯稱,和少女只是朋友,一起去過摩鐵2、3次「只有休息沒有發生性行為」;見少女父親很生氣,反對他們交往,因希望能夠繼續交往才會下跪道歉。

起訴提及,同樣在網路認識的張男,涉嫌在2018年、2019年間,2度在汽車上和女學生發生性行為,第一次女學生年紀尚未滿14歲。張男供稱,知道少女是國中生,他們在車上見面都是聊天,沒有摸胸也沒有發生性行為。少女的朋友證稱,少女曾害怕的說,在車上被張男侵害,但沒講清楚被害時間。

檢方依證人證述、測謊鑑定書等,認定張男、陳男涉和少女發生性行為,分別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起訴張男;陳男則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3罪起訴。

 

示意圖。圖/ingimage 示意圖。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