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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搬家工問13歲少女要不要「阿力」 結果她慘遭硬上

林男提供毒品給13歲少女吸食,隨即性侵。示意圖

林男提供毒品給13歲少女吸食,隨即性侵。示意圖

基隆林姓搬家工2020年到一名13歲少女房間聊天,還提供安非他命讓她吸食,這時壯碩的林男對體型嬌小的少女起了淫念,試探性地傳訊問少女要不要「阿力」,也就是阿美族語「做愛」的意思,少女雖回覆「不好吧」,仍遭林男硬上。一審依對未成年人轉讓毒品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林男判刑8年4月。

少女告訴法官,2020年10月28日凌晨,林男帶2名友人說要找她聊天,一夥人在她房間聊沒多久,林男拿出白色粉末放在玻璃球內點燃,然後逼她吸食,後來林男的友人出去買早餐,房間內只剩她和林男,「林男用臉書MESSENGER傳訊息問我要不要來『嗨』,我說不要,他又說要不要來『阿力』,就是打砲的意思,我說不要,他就直接撲上來,我有反抗說不要,但他很大隻,我無法推開,他就一直親我,後來把我褲子脫掉」。

雖然少女一直拒絕,「但當下房間裡沒有人,我總不可能喊救命,林男對我做性行為時,我一直反抗,很大聲說不要,之後他射精在我的肚子」,過一段時間,他的2名友人才帶早餐回來」。

林男出庭時,承認有「轉讓」毒品給少女,但堅決否認逼迫她吸食,「安非他命價格昂貴,我當天攜帶0.7公克安非他命,幾個人施用都不夠了,有何動機、目的逼迫他人施用」。

至於發生性行為,林男承認有趁友人外出買早餐,偷傳訊息邀少女嘿咻,但訊息並無強暴脅迫用語,她事後也毫無不悅的反應,何況當時少女的母親也在屋內,少女若遭性侵,只要大聲呼叫,足以使她母親驚覺查看,但少女沒有任何反抗,也沒受傷,事後也沒立即告知母親,顯見雙方是合意性交。

法官勘驗林男當時傳給少女的訊息,林男稱:「欸欸,我們嗨嗨(做愛之意)。」少女驚訝回他:「蛤。」然後林男又傳:「要不要阿力?」但隨即刪除,少女回覆:「不好吧。」

由於少女報案後,檢警從她肚皮上的檢體,驗出林男DNA,法官認為少女所說「林男射精在我肚子」確實可信,審酌少女當時年僅13歲,身高約139公分,體重24公斤,而林男是搬家工,雙方體能差異懸殊,少女遭被告壓制而無法反抗,因此沒受傷也沒大聲呼救,是有可能的事。

另外,法官認為少女可能擔心遭母親責罵,選擇忍氣吞聲,所以沒有立即報警或告知長輩,並非不合理,不能以此認定她沒有被性侵。不過,相關事證無法證明林男逼迫、引誘她吸毒,因此一審依對未成年人轉讓毒品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林男8年4月徒刑。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蘋果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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