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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業者虐童 契約可立即終止、最高罰50萬

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草案,適用範疇包含地方政府委託辦理的托嬰中心、準公共托嬰中心及私立托嬰中心。
(資料照)

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草案,適用範疇包含地方政府委託辦理的托嬰中心、準公共托嬰中心及私立托嬰中心。 (資料照)

2022/03/29 05:30

政院公布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草案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少子化時代,每個孩子都是寶,但近年托嬰中心虐嬰事件攀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 昨公布「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草案,範圍涵蓋公私立托嬰中心。未來若再發生毆打、虐待等損害兒童身心的行為,家長可立即終止契約,最高可處業者五十萬元罰鍰。

過去衛生福利部雖訂有「托嬰中心托育契約範本」提供雙方參考,但因無強制力,導致收費項目不一、服務義務不明確、適用範疇不明等亂象叢生。據消保處統計,托嬰中心申訴案件近年有增加的趨勢,其中以「不當照護」及「因疫情停托退費」爭議最多。

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為解決托嬰中心亂象,「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草案將參考性質的契約範本,升級為具有強制力的消保法規;並明定適用範疇,包含地方政府委託辦理的托嬰中心、準公共托嬰中心及私立托嬰中心。

避免巧立名目收費 需載明各項照顧義務

此外,草案也明定收費項目,避免業者巧立名目,衍生收費爭議;並載明托嬰中心的各項照顧義務,以及終止契約事由及效果。

陳星宏說,未來若發生托嬰中心疏於照顧、言行舉止不當的情況,經家長舉證要求改善,但十日以上未改善,家長可終止契約;若有毆打、虐待等對兒童立即明顯危險情形,及有損害兒童身心的行為,家長可立即終止契約。

若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的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停止托育,則可選擇「任一方選擇終止契約」,要求托嬰中心按比例就剩餘日數退還已繳費用。

另外,草案也給予嬰兒五天的適應期,若嬰兒在這段期間不適應照護者或環境,家長可終止契約,並按比例退費。

若托嬰中心業者不符合「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主管機關可依消保法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若限期改正而不改正,可處五萬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