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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到醫院照顧妹妹不在家 女童遭繼父3度伸狼爪猥褻

媽媽到醫院照顧妹妹不在家 女童遭繼父3度伸狼爪猥褻

   媽媽到醫院照顧妹妹不在家,女童遭繼父3度伸狼爪猥褻,男子坦承不諱,被法院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媽媽到醫院照顧妹妹不在家,女童遭繼父3度伸狼爪猥褻,男子坦承不諱,被法院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2/03/26 12:4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13歲女童與媽媽、繼父及同母異父的妹妹同住,2020年間因媽媽在醫院照顧罹患腸病毒的妹妹,繼父竟利用與她獨處之際,短短4天對她3度伸狼爪猥褻,親友發現後向警方報案,女童繼父坦承不諱,被桃園地院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0年2月6日到10日,女童繼父利用妻子在醫院照顧2歲小女兒之際,以及女童有輕度智能障礙、表達能力較為不足,先是在客廳隔著衣服撫摸女童胸部,後又直接把手伸進衣服亂摸,第3次更是大膽,洗完澡後赤裸下半身從浴室走出,直接強拉女童的手撫摸下體,親友發現女童異狀詢問,才揭發女童繼父離譜行徑。

女童繼父於警訊、偵訊及審理時均自白犯行,並有被害女童及親友等人證述、社工訪視紀錄等,法官認為女童繼父3次行為犯意個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各判處9月徒刑,應執行1年6月徒刑。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