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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10天大男嬰猝死!護理師「怕要負責」竟偷改照護紀錄 下場出爐

 ▲▼ 嬰兒示意圖 。(圖/LibreStock)

▲郭姓女護理師被依法判刑4月 。(圖/示意圖,無關本案/LibreStock)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郭姓護理師先前要幫一名10天月大男嬰餵奶時,察覺男嬰有異狀,趕忙將其送醫急救,但經搶救後,男嬰仍是不幸宣告不治,而郭女擔心自己需要負法律責任,竟然在護理師紀錄單上填寫了不實內容。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郭女曾任職於台南某婦產診所,負責照護嬰兒並製作護理紀錄,為從事業務之人,而2017年12月某日,郭女在嬰兒室值班,於當日上午9時許餵奶時,發現其中一名嬰兒有異狀,因此通知門診護理師、負責人前來進行急救,並將嬰兒送往醫院救治,但該名嬰兒在送醫前就已經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郭女明知應該將照護新生兒的情形,據實填載在新生兒護理紀錄單,但她卻害怕自己需要承擔責任,於同日晚間7時許返回診所,在紀錄單上填寫「8:00 BT36.7℃ 膚色紅潤 呼吸正常 安睡中」、「9:00 發現baby呼吸微弱」等不實內容。

法官認為,郭女唯恐自己需負責任,竟在新生兒護理紀錄單上填載不實內容,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郭女於偵查中否認犯行,於法院審理中曾一度認罪,嗣改口否認,終知坦承犯行,審酌其並無前科、素行尚可,兼衡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因本案很自責所以沒有繼續工作等一切情狀後,依犯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另外,郭女和另名江姓護理師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經法醫研判後認為,嬰兒應是自然死亡,因此此部分判2人無罪。

 

新聞出處: 
ETtoday新聞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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