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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虐打5歲女童 生母、繼父起訴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連姓生母及李姓繼父,並請法院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連姓生母及李姓繼父,並請法院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資料照)

2022/02/06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五歲女童多次遭生母及繼父施暴,包括束帶綑綁雙手、長條棍子打背、呼巴掌致嘴角裂傷、椅子打頭,甚至被繼父打到骨折,鄰居曾發現女童雙手遭束帶綑綁於身後逃出門求助,之後又發現她手臂腫大,通報里長及警察才揭發此事,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連姓生母及李姓繼父,並請法院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前年間,連、李兩人多次因不滿女童私自外出、不聽勸導等,竟拿束帶綑綁女童雙手、拿長條棍子打她背部致多發性條狀瘀傷、出手呼巴掌打到嘴角裂傷,離譜的是,連女因與李男發生爭執,拿椅子攻擊李男時,不慎打到女童臉部,導致女童右眼瘀傷。

不僅如此,李男也曾用力抓住女童雙手打她上臂,導致女童左側肱骨閉鎖性骨折,後因鄰居發現女童雙手遭束帶綑綁在身後逃出門求助,又發現她手臂腫大、無法動彈,因此通報里長與警方。

兩人在偵辦時坦承犯行,檢方調查後依過失傷害、傷害及強制等罪嫌起訴兩人,請從重以傷害罪論處,並請法院審酌兩人故意對兒童犯罪,請均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依刑法規定,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五年徒刑,另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或少年犯罪,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新聞出處: 
中時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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