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女童在大學SPA池遭猥褻 他摸她下體9秒判2年

李男前年在中部知名大學游泳池游泳,見7歲女童在游泳池旁的SPA池玩水,側身抱住女童,隔著泳衣以手撫摸女童下體,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以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適用刑法減刑,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刑2年。可上訴。

 

二審合議庭審酌,李男因妄想型思覺失調症,於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7日止,前往清海醫院門診6次、住院2次;另因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於2018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間,多次前往醫院門診, 顯見長期受精神疾症困擾,情節可憫恕,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2020年7月20日,前往位於中市的大學內的游泳池游泳,見7歲女童在游泳池旁的SPA池玩水,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先與女童聊天,佯稱說喜歡她,隨即違反女童意願,側身抱住她,隔著泳衣以手撫摸女童下體,經被害人告知在附近與朋友聊天的母親,女童母親隨即向管理員反應後報警處理。

 

李男坦承以中指點女童私密處3下,然否認強制猥褻犯行,辯稱「我只有摸她9秒鐘,我是對她性騷擾,並不是強制猥褻」。

 

被害女童證稱「我看得到他的臉,我沒有反應,因為我害怕...媽媽說要處理這件事,我拉著媽媽說不要,因為我怕那個人用我」,法官認李男的行為違反被害人意願甚明,構成強制猥褻罪。

 

法官審酌,李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對於在公眾游泳SPA池玩水的女童違反意願而為抱住撫摸下體的猥褻行為,影響女童身心成長之健康及發展,惟念及李男犯後能坦承犯行,多次表示願向女童及家屬認錯表達歉意,並進行調解以賠償彌補所造成的損害,然因遭拒絕見面洽談而未能達成,予以判刑。

 

李男前年在中部知名大學游泳池游泳,見7歲女童在游泳池旁的SPA池玩水,側身抱住女童,隔著泳衣以手撫摸女童下體,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李男前年在中部知名大學游泳池游泳,見7歲女童在游泳池旁的SPA池玩水,側身抱住女童,隔著泳衣以手撫摸女童下體,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1/07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