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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男童小鳥被同學踹破皮 父母崩潰怒喊告

  • 一名小一男童遭到學校同學踢傷生殖器,其父母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小一男童遭到學校同學踢傷生殖器,其父母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就讀國小一年級的男童小忠(化名)無故踢同學阿元(化名)的下體,導致阿元的龜頭破皮、紅腫,阿元父母不捨兒子受傷,憤而向小忠提告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審後,判小忠與父母須連帶賠償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忠於2020年9月間在學校走廊無故飛踢阿元的下體,一腳命中阿元的生殖器,豈料,小忠死性不改,兩天後又在走廊上猛踹阿元的屁股。阿元父母獲悉兒子負傷後,旋即帶往醫院驗傷,發現阿元受有龜頭包皮炎、外生殖器官挫傷、龜頭包皮擦傷等傷,憤而向小忠及其父母提告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忠的父母則辯稱,不否認兒子有踢傷阿元的生殖器與屁股,但認為阿元父母所提交的醫院診斷證明書並無法認定,傷勢是因小忠而起。

一審時,板橋簡易庭法官勘驗證據後判定,診斷證明書上記載的時間與事故發生的時間相近,且診斷書上所列舉的受傷部位都與生殖器相關,其他身體部位並無受傷,顯見阿元是被小忠襲擊生殖器,才因此受傷,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後,判小忠與父母須連帶賠償5萬元為合理。可上訴。

案經上訴,小忠父母主張,阿元在事發隔日仍有去學校上課,且就診日期為事發後兩天,傷勢理應與小忠無關,小忠的父母求償無理云云,新北地院審酌後,認定用法無誤,駁回上訴。

新聞出處: 
中時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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