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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保母心急如廁…1天摔男嬰1、2次致腦出血 未吐實遭判刑

50多歲商姓保母遭家屬控告,摔6個月大的男嬰至腦出血,保母辯稱,彎下身體就可以把男嬰放在和室地板床墊上,吃益生菌心急著上廁所,會較大力放下,否認摔小孩。法院依照兒童專科醫學會共識,從膝蓋高度自然跌落,不會造成腦出血,認定保母未吐實,依照業務過失傷害判刑4月。

 

2019年5月21日,男嬰因翻白眼、失去意識送醫,檢查出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有95%可能是因劇烈搖晃、鈍挫傷、嗚住口鼻窒息、扭絞傷等動作所造成的兒虐性腦傷等節。根據醫院診斷傷害結果,有可能是保母未將男嬰緊貼床墊輕放,距離床墊上有一定高度時直接放下所致,但是「必定不只一次」是多次反覆發生的傷害。

 

保母曾稱,有吃益生菌會一直跑廁所「比較急的時候,有比較大力點放下他,家屬心急問「一天幾次啊?」保母回答「我上廁所1、2次,就是1、2次這樣子」保母辯稱,沒有摔、丟、劇烈搖晃男嬰,平常是身體彎下,手貼著地,放置男嬰在和室地板的床墊上。

 

判決指出,保母照顧男嬰約4周,與醫院診斷評估男嬰在2、3週至3天內之受傷時間重合。5個月大的新生兒,頭部比例大、頸部骨骼肌肉尚未發育完全,倘若照顧者用力搖晃、撞擊、未注意頭部、頸部支撐,極可能造成腦部受傷,專業保母不可能不知情,認定商女行為有過失,與男嬰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依照兒童專科醫學會的共識及臨床實證,從膝蓋高度的自然跌落,不會造成腦部硬腦膜下出血及腦傷,認定保母在開庭時和在醫院對家屬陳述時均有所保留,難以採信。另,辯護人所稱是否因家屬接送過程受傷,醫院也稱,正確的放置嬰兒在安全座椅上,行車顛簸或頻繁煞停造成硬腦膜下出血及腦傷「臨床實務上從未遇過也沒有聽聞」

 

法院審酌,商姓保母為具備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資格的保母,受家屬託負照顧僅5個月大男嬰,竟疏忽應隨時注意男嬰頭部、頸部支撐情況致傷害,過失程度非輕微,但考量無證據證明蓄意為之,或用殘忍暴力手段傷害男嬰,犯後未坦承犯行,依照修正前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男嬰遭保母摔傷。圖/家屬提供 男嬰遭保母摔傷。圖/家屬提供

保母傷害罪嬰兒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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