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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11歲男童房間冒出陌生手機 伯父一看嚇壞!竟被噁男飛機杯性侵拍片

陳男送藍芽等行動電話配件拐騙男童強制性交得逞多次 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見一名單親家庭的11歲男童「小寶」單純懵懂,先和他交朋友、關心他,取得信任後,從2018年間起,以贈送藍芽、充電線等行動電話配件等物為由,拿潤滑液、飛機杯套弄他的下體,一共強制猥褻小寶7次,其中有6次對他口交,還要求小寶對他肛交1次,更離譜的是,陳男還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po上網供同好瀏覽,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散佈未成年人猥褻影片等罪,判陳男7年6月。

判決指出,陳男與小寶認識多年,卻從2018年12月到2020年6月1日止,利用贈送行動電話配件為由,要求小寶脫褲,任由他以飛機杯、潤滑劑等玩弄其下體後,對小寶口交,甚至要小寶幫他肛交,並將過程拍下,還將影片貼在網路社群軟體「Telegram」的「原創」群組裡3次,供同好觀賞。

直到去年7月5日凌晨,小寶伯父在小寶臥室發現陳男借給小寶使用的手機,打開一看,竟是小寶下體被猥褻的畫面,趕緊告知小寶母親,小寶母親趕緊報案。

陳男到案辯稱:「這7次的猥褻或性交,我每次都有送他東西,他都要充電線、藍芽耳機等物。」小寶也證稱,「因為我需要手機的那些配件,所以我才答應,他在拍時我是知道的。」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誘使未成年人拍攝猥褻片、散佈未成年人猥褻影片等罪,重判陳男7年6月。

陳男不服提上訴,表示他長久以來對小寶關心照顧,因一時失慮而誤觸法網,影片都已經被封存,也不會在網路被瀏覽,且礙於目前經濟狀況,暫無法賠償,請求輕判。小寶也出面求情,表示願意原諒陳男,但小寶母親拒絕原諒陳男,請求檢察官上訴並重判。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依照陳男所犯行為、犯後態度、未達成和解等情形來看,原審判決適當,仍判陳男7年6月。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新聞出處: 
蘋果新聞
新聞露出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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