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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嘴灌煙 虐死童 保母列共犯重判

高雄高分院。(記者鮑建信攝)

36歲杜姓女子沒有保母執照,她受僱幫人帶1歲多的男童,卻因為男童哭鬧,她與高姓男友掌摑毆打逼男童罰站,還抽菸用嘴灌煙入男童口中,凌虐5天後,男童頭部受創送醫不治,高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1年10月定讞,杜女原本只被依傷害罪判3年6月,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杜是共犯,依傷害致死罪改判11年10月。

判決指出,杜女自己有個未滿1歲小孩,2015年9月,她受託照顧許姓女子的1歲兒子,每週照顧5天,月薪2萬3000元;杜女照顧男童時,認為男童愛哭鬧,還會欺負她兒子,憤而強迫許童罰站。

杜女也向高姓男友抱怨,高男竟稱要揍、罰跪,還教杜女在許童嘴巴塞布、綁住雙手,當高男獨自照顧許童,也會毆打許童,故意不讓他睡覺。更誇張的是,杜、高還以分享施虐照片為樂,杜女曾傳訊息說「剛修理完」、「持續跪地中」、「他快被我打死了」等。

與男友同判11年10月

為了避免虐童曝光,杜曾傳訊給高說「他腳那紅紅的很明顯,看可不可以把他弄散」,高男也曾傳訊「我在想今天怎麼玩他」;同年9月19日,許童在高男的辦公室遭虐致全身癱軟,陷入昏迷送醫,搶救了6天仍回天乏術,醫院和社工認為男童傷勢可疑,通報並展開調查,報警揭發這起虐童致死案。

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高男徒刑12年、杜女僅依傷害罪判3年6月,二審改判高徒刑11年10月,杜女刑度未變,但最高法院認為杜女和高男有犯意連絡,因此撤銷杜女判決發回更審,高男上訴則駁回定讞。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開庭後,認定杜和高長期施虐男童,雖然男童死亡結果並非她直接造成,但她身為保母,應該有經驗和知識知道虐童行為會害死男童,但她卻毫無防範,甚至跟高男還有犯意連絡,因此將她改列共犯,將罪名從傷害罪改為傷害致死罪,重判11年10月。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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