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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5歲外孫10指指甲虐死判無期 外婆硬抝:外孫愛玩自已弄傷

魏婦涉嫌虐死5歲外孫,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她上訴高等法院堅稱「沒犯罪」,都是男童愛玩自己弄傷。(記者楊國文攝)

魏婦涉嫌虐死5歲外孫,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她上訴高等法院堅稱「沒犯罪」,都是男童愛玩自己弄傷。(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63歲魏姓婦人不滿獨自照顧5歲孫子,竟拿拖把毆打外孫且打到掉牙,甚至拿剪刀拔除男童10指指甲,男童最後因不堪凌虐不治,死亡時骨瘦如柴僅15公斤,令人不捨,一審依凌虐幼童發展致死罪重判無期徒刑。魏婦今在高等法院庭訊中辯稱「外孫愛玩自已撞傷」、「我不會將小孩打成這樣」,她還堅稱「當時死去的丈夫附身在外孫身上,要打跑他」,律師主張魏婦有精神方面疾病,聲請由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並傳訊男童8歲姐姐出庭作證。

據了解,被害男童的父母離異後,生母因經濟困難,加上與前夫還有3名子女須照料,竟在2018年間,把男童及他現年8歲的姐姐丟在外婆家門口,魏婦只好接手照料這對姊弟,但因負擔沈重,疑因此心生不滿。

去年10月31日下午,5歲男童因不明原因倒臥浴室,送醫急救仍不治,但他全身傷痕累累,死因可疑因此通報警方。警方發現男童骨瘦如柴、嚴重營養不良,全身滿是傷痕、口鼻部嚴重挫裂傷,致口鼻嚴重變形,無正常牙列,且四肢、脖子有綑綁痕跡,指甲亦有缺損。

不僅如此,魏婦住處的掃把、抓背棒、剪刀、拖把等物,均採集到男童或魏婦與男童混和的血跡,種種跡象顯示就是遭魏婦施虐;但魏婦否認犯行,一度推說是因為男童被阿公附身,為了驅離才會打人,檢方不採信將她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魏婦否認犯罪,並推說自己有精神問題,案發時沒責任能力,但合議庭發現,魏婦不僅未給予男童足夠飲食,還拿鞋帶及鐵絲綑綁並持抓背棒及拖把毆打,甚至拿剪刀反覆拔除男童10指指甲,導致男童全身是傷、嚴重營養不良,肋間、腹部明顯凹陷,皮下脂肪及肌肉組織嚴重萎縮。

合議庭認為,依魏婦自述,男童這種狀態長達半年之久,這期間,魏婦看見男童口鼻傷口不斷流血、傷口糜爛、四肢日漸萎縮,卻未帶他就醫,另調閱醫院紀錄,也沒有她因精神疾病就醫紀錄,醫院鑑定精神狀況也屬正常痛批她虐死外孫且手段殘忍,犯後否認犯行,沒有悔意,重判無期徒刑。

高院今提訊在押的魏婦審理,她否認虐死男童,跳針式強調「我沒有罪」。她訴苦說要上班,還要帶男童和他的姐姐,「很累人」,堅稱男童歡玩耍,是他自己弄傷,她承認有打男童屁股,例如男童有時候將大便抹在牆上的情形,「但我從來不會將小孩打成這樣,因為罪會很重」,魏婦又補充改口,當時她是要打跑附身在男童身上的阿公。

魏婦律師主張,應再度鑑定魏婦有無精神疾病,這次應送台大醫院鑑定,並調閱魏婦的病歷及測謊,也要傳喚法醫和男童姐姐作證,此時魏婦搶話說「我有時候頭很痛、睡不著覺」,北市仁愛、國泰醫院和台北榮總都有我的病歷」。

高檢署檢察官則認為一審已做過鑑定,也無測謊必要性,至於傳喚男童姐姐,若有必要並不反對,但應考慮她僅8歲,可能面臨須指認至親(魏婦)時,身心可能受到很大衝擊,例如有無必要採指認室方式進行,須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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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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