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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劑好可怕? 想安心使用塑膠食品容器看這裡

    塑膠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產品類型五花八門,使用的材質也很多元,包括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矽膠等。許多民眾擔心,使用塑膠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盛裝食品,可能會攝入過量的塑化劑。食藥署說明,並非所有塑膠材質都需要添加塑化劑,且有添加塑化劑的產品也不是絕對有危害,關鍵是產品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範,加上消費者正確使用,才能保障飲食衛生安全。
    「塑膠材質那麼多種,我要怎麼選擇產品,又要注意什麼呢?」放心!食藥署懂得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特地彙整出看清產品標示、選擇合適塑膠食品器具容器的「秒懂」資訊!

    生活中無處不在的「塑膠」是一類合成有機物質的通稱,主要是由化學單體組成,並經過聚合作用形成高分子的材料。各類塑膠材質都有不同的特性,其中PVC及PVDC二類材質的原始特性堅硬,常透過添加塑化劑,調整材質的柔軟性及彈性,以增加此類材質的應用範圍;而PE、PP等本身質地比較柔軟的材質,就不需透過添加塑化劑來調整材質的特性。由於塑化劑的種類繁多,包括:環氧植物油、檸檬酸酯等,其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的塑化劑,因被歸類為疑似環境賀爾蒙,可能造成內分泌失調、生殖異常等,使用上要多加留意。
    為保障廣大民眾的飲食安全衛生,衛生福利部依食安法授權訂定了「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已針對塑膠材質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等風險物質,訂定限量標準,符合衛生標準的產品在正常使用下,尚無安全疑慮。對於常添加塑化劑的PVC或PVDC材質,也依食安法第26條要求,產品要加註「勿與高油脂且高溫之食品直接接觸」或相同意涵的標示,以利消費者依產品標示資訊正確使用產品。
    衛生單位除了透過教育宣導的方式,輔導業者自主確認產品符合食安法的規範外,也透過後市場查核機制,查核市售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產品符合食安法情形,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由轄區衛生局依法處辦,督促業者遵循相關規範。
    食藥署提醒,當您購買塑膠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時,選擇有完整依食安法第26條標示的產品,並依標示資訊正確使用,如果在使用時發現產品已經有破損、變色等老化情形,就要適時更換,用起來比較安全,千萬別因過度節省而因小失大喔。

來源出處: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7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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