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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換3保母 受安置男童腦傷骨折

台南市一名受安置的男童疑遭保母凌虐,送醫時發現大腿有多處瘀傷。 圖/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提供

台南市一名受安置的男童疑遭保母凌虐,送醫時發現大腿有多處瘀傷。 圖/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提供

台南市一名受安置的男童三個月內連換三名保母,男童去年因活動力下降,送醫診斷有癲癇、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左肱骨骨折、大腿瘀傷、嘴唇裂傷等傷害,市府社會局依兒少法對三名保母提出告訴,第三任杜姓保母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但社會局認為檢方調查不完備,明天將向台南高分檢聲請再議。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指出,男童十月大時,因生母無法獨力扶養,二○一八年開始由台南市社會局協助安置,三個月歷經三名保母照顧,未料去年一月間,男童出現右臉、右手抽動,掐腳底沒反應等症狀,由第三任保母通知送醫。

林燕祝說,醫師診斷出男童有雙側視網膜出血、左肱骨骨折等症狀,且左上唇有裂傷、前額結痂傷,生母懷疑男童受虐,氣得向她陳情,社會局為維護孩童權益,對三名保母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期間,第一任保母坦承因男童睡覺時會踢護欄,曾用絲襪綁住男童大腿接近膝蓋地方,試圖矯正睡姿,沒想到會受傷,上月被法院依傷害罪判刑一個月,易科罰金三萬元;第二任保母在調查後,排除涉案。

第三任杜姓保母偵訊時,否認有凌虐或毆打男童,她說男童左上唇裂傷,是不喝水脫皮造成,托育期間地板都有鋪軟墊,不至於跌倒撞傷,警方查訪鄰居時,鄰居也說未聽聞有打罵或孩子哭鬧聲,檢方因無積極證據證明杜女涉案,上月對杜女處分不起訴。

不過,社會局根據醫院報告,認為男童顱內出血的時間至少近一周,視網膜出血屬於急性,至於大腿瘀傷應是兩周以上、未逾兩個月,這段受傷期間均為第三任保母照顧,認定男童受傷是多次外力累積引起,決定向上級檢察署聲請再議。

林燕祝另質疑,市府安置男童轉交給下一名保母時,未盡到身體檢查之責,顯有疏失,社會局長陳榮枝表示,未來安置前會加強做完整的健康檢查,檢討保母挑選制度,建置完善的兒保系統。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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