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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嬰兒床怎挑較安全? 經濟部曝第一步選法

台北市 / 蘇偉樺 綜合報導

為確保寶寶在嬰兒床上活動能安全無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宣布,9月1日起,將針對「固定式側面嬰兒床」、「下拉及移動式側面嬰兒床」、「嬰兒折疊床」等3項商品,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的檢驗,確認合格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才得進入國內市場上銷售。

3款嬰兒床商品9/1起檢驗合格貼標籤才可販售

標檢局表示,「固定式側面嬰兒床」、「下拉及移動式側面嬰兒床」及「嬰兒折疊床」之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雙軌並行,為應業者提早申請型式試驗之需求,自109年3月1日起,即可將前揭3項嬰兒床商品送至該局認可之指定試驗室測試,取得合格之型式試驗報告後,向該局申辦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或驗證登錄證書,並自9月1日、實施檢驗日起,進口及國內產製該3項商品,皆須完成檢驗程序,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進入國內市場上銷售。

經濟部標檢局公告之嬰兒床商品檢驗標識圖例。

▲ 經濟部標檢局公告之嬰兒床商品檢驗標識圖例。

市售兒童用品多 標檢局:不安全者將公告列檢

標檢局說明,市面上兒童用品種類繁多,為確保國家未來主人翁能有安全無虞的起居環境,截至108年底,已將「玩具」、「手推嬰幼兒車」、「滑溜板」、「輪式溜冰鞋」、「嬰幼兒學步車」、「車用兒童保護裝置」、「筆擦」、「兒童自行車」、「兒童用高腳椅」、「兒童雨衣」、「兒童用床邊護欄」及「供24個月以下或身高86cm以下之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等兒童用品,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並採滾動檢討商品安全性之方式,針對社會關注之兒童用品,持續規劃辦理,如經依危害風險評估選定為具危害風險者,將公告列檢,請消費者及業者注意標檢局網站之公告訊息。

標檢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市售「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等應施檢驗嬰兒用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使用時也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之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以及各部分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新聞出處: 
YAHOO、華視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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