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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2歲以下車用安全椅 9月起須採後向式

9月1日起開車載2歲以下幼童須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
(資料照,讀者提供)

9月1日起開車載2歲以下幼童須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 (資料照,讀者提供)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家長要注意了!9月1日起,開車載2歲以下幼童,必須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未依規定使用安全座椅,可處1500元至3000元罰鍰。交通部表示,標準檢驗局已配合修正兒童安全座椅的商品檢測標準,目前至少有15款以上的產品符合新規定,購買時只要認明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標識的產品即可。

對於幼童、兒童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現行要求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幼童,搭乘小客車時應安置於車輛後座的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年齡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

 

原規定1歲以下 新制變嚴

 

新制提高安全標準,從1歲以下提高為2歲以下。交通部修正「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將規定改為年齡在2歲以下幼童,應安置於車輛後座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年齡逾2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幼童用座椅,並優先選用後向式幼童用座椅為宜。

 

避免車禍撞擊傷害頸椎

 

交通部指出,因車禍撞擊瞬間,前向衝擊力非常驚人,時速50公里就會產生高於本身重量數十倍,媽媽以為抱得住小孩,這觀念是錯誤的。依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0至2歲幼童頸椎尚未發育完整,當事故發生時,會因為「甩鞭效應」,造成頸椎斷裂或嚴重傷害。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可提供幼童比較完整的保護,讓頭頸肩可能遭到的衝擊,被座椅靠背吸收大範圍之撞擊力道。

交通部表示,市面上兒童保護裝置I質量等級(9公斤至18公斤),且具後向功能支持產品(符合現行規定2歲以下應乘坐後向式幼童用座椅的規定)至少有15款,民眾購買時只要認明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標識,就能買到符合法規的安全座椅。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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