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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補教老師胸悶暫離教室竟傳霸凌 得和5學生一起賠錢

新北市某知名補習班柯姓老師,2015年某日因身體不適離開教室透氣,未料教室竟在此時傳霸凌事件,1名年約7、8歲的學童遭5名同學毆打後,受有皮膚及皮下組織感染、挫傷、急性支氣管炎和亞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傷害;事後,受傷學童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補習班、柯姓老師、動手的5名學生及其家長須賠28萬餘元。

判決指出,霸凌事件起因是受傷的學童想跟同學一起玩,但對方不願意並請其他同學幫忙驅離,他才被其他同學以名牌繩綑綁和毆打,直到柯姓老師返回教室才停止。

柯姓老師被控明知教室還有學生,補習班櫃台也有人力可支援協助,卻疏於注意,逕自離開教室,導致霸凌事件發生,有過失傷害責任,應和補習班、動手打人的學生及其家長共同賠償醫藥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失199萬餘元,但她主張自己應無違反注意義務。

柯姓老師主張自己的心跳比別人快,當時是突然覺得心臟不舒服,胸悶無法換氣,所以到陽台透氣緩解不適,因過去未曾發生類似事件,無法預見短暫離開會發生霸凌事件,事實上,事發當時補習班也無充分人力可協助照顧學生。另外,霸凌事件也是受傷學童自身行為所引起。

補習班則主張醫院診斷無法確認受傷學童精神上的疾病與霸凌事件有因果關係,精神撫慰金也過高;至於動手打人的5名學童及其家屬,有人道歉,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也有人認為雙方是互毆,受傷學童也有責任。

法院調查,柯女因此事涉犯過失傷害罪二審被高等法院判拘役30日,確定,動手打人的5名學童也被少年法院裁定訓誡。

此外,該補習班教師工作手冊記載「勿單獨留置學生於教室或無同仁看護之處」、「教師勿隨意離開教室」等規範,依柯姓老師當時的身體狀況,應該還有能力請隔壁老師或櫃檯人力幫忙,但她選擇獨留學生在教室,顯有過失。

法院調閱受傷男童就診紀錄後,認定其急性支氣管炎、壓力症候群等傷害與柯姓老師與5名打人的學童有關,審酌侵害情節和學童檢附的相關收據後,認為賠償金以28萬5394元適宜。

 

柯姓老師因為身體不適跑到陽台透氣,未料教室傳霸凌事件,被法院認定有過失,得和5名學生一起賠償。示意圖/Ingimage

柯姓老師因為身體不適跑到陽台透氣,未料教室傳霸凌事件,被法院認定有過失,得和5名學生一起賠償。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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