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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80歲部落耆老猥褻學童 與10人達成和解獲輕判

曾是受人敬重的部落80歲耆老,擔任中部山區國小族語老師,從2016年9月間起至2017年3月止,被控猥褻性騷擾12名男女學童,台中高分院以他已與10名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獲部分被害人原諒,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從輕判刑3年3月、性騷擾判9月。可上訴。

二審審理時,他已與10名被害男女學童的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取得諒解。他並積極與另名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洽談和解事宜,因賠償數額不合而未成立,然2名被害的家屬分別自犯罪被害補償金取得新台幣20萬、10萬元,阿祥已償付,其中1人也表示願原諒。

合議庭審酌,他是被害學童的族語老師,負教導責任,卻為滿足個人私慾,犯下猥褻、性騷擾行為,影響學童身心正常發展,考量他已80歲,與被害學童家屬達成和解,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他自2016年9月間起,擔任某國小的族語老師,在不同年級任教,從同年9月間起至2017年3月間止,利用上課的機會,強抱學童坐在他的大腿上、或隔著衣褲撫摸被害人胸部及下體、或大腿內側,猥褻得逞。有的學童反抗掙脫逃跑,因而撞到暖爐摔倒。

他於2016年10月間,趁被害學童坐在椅子不備之際,以手隔著衣、褲繞圈圈的方式,觸摸男童大腿膝蓋上方之部位,且因男童座位係在兩位女同學中間,乃向男童稱,「有兩個女同學陪你,很幸福喔!」等語。2017年3月間,經被害男女學童告訴導師,由導師告訴校方後報警查獲。

 

曾是受人敬重的部落80歲耆老,擔任國小族語老師,被控猥褻、性騷擾12名男女學童,二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3月、性騷擾判刑9月。圖/本報資料照

曾是受人敬重的部落80歲耆老,擔任國小族語老師,被控猥褻、性騷擾12名男女學童,二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3月、性騷擾判刑9月。圖/本報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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