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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遊戲虛寶誘女童拍裸照 精神疾病男認罪判緩刑

鄭姓男子去年4月透過手機遊戲結交到少女「小瞳(化名)」,明知對方年僅11歲,仍以遊戲虛擬寶物誘惑對方自拍裸照交換;新北地院審理此案,審酌鄭男曾罹患精神疾病,與女性交往能力較弱,犯後坦承不諱,也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解,依引誘兒童製造猥褻物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鄭男是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認識「小瞳」,雙方互換LINE帳號聊天不久,他即以「小紅帽」、「獵人的箭」等虛擬寶物誘惑對方自拍裸照交換,藉此取得對方自拍胸部和下體的照片和影片,但取得照片後,卻遲遲未交付寶物,因此被控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和詐欺得利罪。

審理時,鄭男坦承要求「小瞳」拍裸照,但矢口否認詐欺得利。他辯稱當初是想等雙方見面再交付,未料還沒見面就被檢警查獲,又因為擔心一旦交付虛擬寶物會涉嫌性交易,所以遲遲未履行約定。

法院調查鄭男的聊天紀錄後,確認他有邀約「小瞳」見面的意思,也一再向對方表示見面時會交付虛擬寶物,只是見面前就被警方查獲,而無交付寶物機會,因此認定其僅涉引誘兒童製造猥褻物罪。

法院認為,鄭男行為雖然不可取,但他是因為從小生長在家庭不睦的環境,又診斷出焦慮症、強迫症和精神官能症等精神疾病,與女性交往能力較弱,不知如何與同齡女性相處,才以此方式尋求身心滿足,與一般性好剝削兒童的犯嫌有所不同。

法院最後考量鄭男坦承犯行,也與「小瞳」及其父母達成和解,認為依法量處最低刑度仍由嫌過重,因此依法給予減刑,量刑2年後,也宣告緩刑5年,以勵自新。

 

鄭姓男子以虛擬寶物誘騙11歲女童自拍裸照,因對方父母發現而被逮。示意圖/Ingimage

鄭姓男子以虛擬寶物誘騙11歲女童自拍裸照,因對方父母發現而被逮。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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