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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躁動、吵鬧「翻車」受傷 粗心保母被控業務過失傷害

40歲曾姓保母為居家托育人員,去年2月15日在桃園市中壢區住處照顧7個月大的朱姓男嬰時,因男嬰躁動、哭泣,她遂將男嬰放在嬰兒車上,就到廚房準備副食品,豈料,嬰兒車疑因男嬰不斷躁動而翻倒,造成男嬰頭部外傷、臉部2公分撕裂傷,男嬰父親報案控告曾姓保母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桃園地檢署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曾姓保母從2018年10月1日起到去年2月受託照顧男嬰,她坦承有將男嬰放置在嬰兒車上,就到廚房去準備副食品,沒想到男嬰躁動、吵鬧,導致嬰兒車翻倒;檢方依據曾姓保母說詞及醫院診斷證明,認為她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曾姓保母去年2月在桃園市中壢區住處照顧7個月大的朱姓男嬰時,因男嬰躁動、哭泣,她遂將男嬰放在嬰兒車上,就到廚房準備副食品,豈料,嬰兒車疑因男嬰不斷躁動而翻倒,造成男嬰頭部外傷、臉部2公分撕裂傷,男嬰父親控告曾姓保母涉嫌業務過失傷害。(記者鄭淑婷攝)

曾姓保母去年2月在桃園市中壢區住處照顧7個月大的朱姓男嬰時,因男嬰躁動、哭泣,她遂將男嬰放在嬰兒車上,就到廚房準備副食品,豈料,嬰兒車疑因男嬰不斷躁動而翻倒,造成男嬰頭部外傷、臉部2公分撕裂傷,男嬰父親控告曾姓保母涉嫌業務過失傷害。(記者鄭淑婷攝)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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