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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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7:59
勞動部表示,父母可分別申請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同一名子女合計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時有民眾詢問育嬰留停津貼父母如何請領的問題。勞保局說明,新手媽媽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滿6個月後,新手爸爸也可以接棒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只要把握請領津貼期間不重疊的原則,父母可分別申請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同一名子女合計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父母都符合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未滿3歲,就可向雇主申請育嬰留停,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父母都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請領條件者,可分別申請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只要請領津貼期間不得重疊,同一名子女合計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