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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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少婦為1歲3個月兒子洗澡時,發現兒子雙手臂近手肘處受傷,要托嬰中心提供監視畫面,發現賴姓、陳姓女托育員,涉嫌粗魯的以雙手、或單手用力抓住男童上手臂近手肘部位,將男童身體懸空離地挪至床墊或教室內,致男童受傷,陳姓少婦相當心疼提告,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傷害罪將兩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賴女(26歲)、陳女(25歲)在台中市西區一家私立托嬰中心擔任托育員,而陳姓少婦去年3月起將幼子「小傑」帶至托嬰中心,由兩女負責照顧。 賴女、陳女均明知「小翰」年僅1歲3個月大,倘以雙手或單手用力抓他手臂、手肘,可能致他雙手手臂、手肘受有傷害。
賴女於今年4月1日至4月2日,在教至內以雙手、或單手用力抓住「小翰」上手臂近手肘部分,將男童身體騰空離地挪至午睡的床墊、或移至教室內其他空間。
陳女於4月2日中午,在教室內以雙手抓住男童上手臂近手肘部位,將「小翰」騰空離地挪至午睡的床墊,致男童受有雙側肘紅腫的傷害。當日晚間,陳姓少婦為兒子洗澡時,發現兒子雙手臂近手肘處受傷,經向托嬰中心要求提供監視畫面,看到兩名女托育員以「老鷹抓小雞」方式騰空抓幼子,致兒子受傷,提起告訴。
賴姓女托育員坦承以雙手或單手抓住男童手臂,將男童身體騰空離地挪動,動作較大;陳姓女托育員也坦承以雙手抓住男童手臂,將男童身體騰空離地挪動男童的身體,致男童受有傷害,檢察官將兩女起訴。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