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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加裝監視器,就能預防幼兒被虐待?資深托育人:監視器看不到的地方才重要

圖為2018年台南傳出幼兒園教保員疑似虐童案,從監視器畫面可看到教保員拖行、腳踢...
圖為2018年台南傳出幼兒園教保員疑似虐童案,從監視器畫面可看到教保員拖行、腳踢及抓領對待孩子。聯合報記者修瑞瑩/翻攝

 

今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兒權法第77條之一,增訂「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為這是「德政」?或者是,「民粹式的立法」?

托育現場裝不裝監視器,一直是個敏感的問題。

家長基於維護幼兒安全的理由,覺得需要;但托育人員因為被監看、不被信任,而覺得不舒服。重點是,監視器真的有用嗎?

這不是一個好討論的輕鬆議題,甚至可能顯得尖銳與衝突。

 

過度依賴監視器,弱化了托育員與家長的信賴關係

一直以來,托育現場的監視器影像,最常做為幼兒發生傷害事件時,還原現場、釐清責任歸屬用之用。但隨著家長的焦慮有增無減,人們對監視器的期待與要求又再擴大了點。

前陣子,一名家長在網路上提出疑問:「無受傷疑慮就不能調閱監視器畫面?」

由於自家孩子剛送托,基於擔心、也好奇托嬰中心老師如何幫孩子延續原有作息,因此,他想透過監視器畫面了解孩子適應狀況。由此看來,監視器逐漸成為家長了解「真實狀況」的依據。

但監視器畫面呈現的就是「真實」嗎?

一位資深園長分享切身經驗時提到,「一個簡單地將孩子抱起,然後再安穩環抱胸前的動作,透過監視器畫面,看起來就有可能被解讀成是在搖晃小朋友。」

無獨有偶,前陣子也有類似的新聞事件。原因在於監視器影像缺少聲音,再加上角度問題,一不小心就演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羅生門。而即使說清,那也得耗費相當大的力氣。

托育現場有這麼一句話:「大人好了,孩子就會好。」這句話適用在托育人員與家長之間,若彼此能擁有良好、互相信任的合作關係,就能充分溝通,帶給孩子合適、一致的照顧。但如果雙方的關係只能依照監視器影像決定,脆弱的信任鏈結恐怕才是問題源頭。

 

監控無所不在,「圓形監獄」成為如影隨形的壓力來源

托育工作者又怎麼看待托嬰中心全部安裝監視器?

一位資深托育人員意有所指地說,「就跟『圓形監獄』一樣。」意思是,每位托育人員都在監控當中——每一分鐘、每一秒在托育現場的勞動與行為舉止,在監視器下皆一覽無遺。

這樣好嗎?每位勞工應該都可感受到因此產生的敵意工作環境。監視器無所不在,托育人員就像在魚缸中工作一般,一舉一動都成為定格畫面,某一天也可能成為家長究責的素材,其衍生的壓力可想而知。

不過,也許有人會說,「托育人員照顧的是孩子,確保幼兒安全很重要。」確實是如此,但監視器會增進托育安全性嗎?

以台灣街頭隨處可見的監視器來看預防成效。2015年,台北市警察局委託中央警察大學「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運用於犯罪偵防效能之研究」總結報告中,分析了台北市街頭大量裝設監視器前(2008-2009年)與事後(2011-2012年)竊盜案發生的情況。

報告顯示,犯罪熱區無明顯差異。分析數據指出,竊盜案件量下降,但其他各類型犯罪也都下降,依此推論監視器帶來的安全效益並不顯著。

亦即,在犯罪預防上,監視器的效用有限。這結果並不令人意外,過去許多研究大多有類似結論。

因此,民眾如果期待,藉由強制要求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的修法,預防幼兒傷害事件發生,是否與期待街頭巷尾的監視器預防犯罪一樣,除了增加家長安全感之外,其實同樣無實質效益?

 

除了分秒監視,如何才能確保托育品質?

到底如何才能確保幼兒托育的安全與品質?

資深托育人員常會提醒:「重要的是,監視器看不到的地方。」

當家長去接送幼兒時,會注意到老師臉上有笑容嗎?托嬰中心的運作如何?總共有多少托育人員照顧多少名幼兒?

而監視器無法拍到的是,繁瑣表單可能排擠了照顧孩子的時間、機構老闆為盈利而違法超收、超長工時與不對等的超低薪資,甚至被迫照單全收(恐龍)家長的無理要求……等。

這些都是托育現場的陳年問題,監視器看不到,社會似乎也看不到,但這才是影響照顧品質及幼兒安全的關鍵。

有一位剛進托育幾年現場,看到孩子連眼睛都會笑的老師,與她聊到監視器話題時這麼說:「等那一天來臨,就是我離開幼教界的時候。工作這麼多種,我不一定要做這份工作,現在做只因為愛孩子,環境還行,當環境不友善時,我就離開而已。」

說這段話時,她眼裡沒有笑容,只有滿滿的無奈。

也許我們現在以為監視器可避免幼兒「所托非人」,但若這些監視器持續看不到、解決不了托育現場的陳年痼疾,不遠的未來,幼兒托育更可能面臨「所托無人」的窘境。

這不是僅僅是托育現場透明化可以解決的,同時,大眾也必須重新檢視,社會是如何對待托育現場的勞動者,又如何看待她/他的勞動尊嚴與專業。

 

一心監視,忽略鏡頭下的勞動者與幼兒隱私權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過增訂托嬰中心強制裝設監視器條文後,幼兒傷害事件仍時有發生。家長的焦慮並未削減,因而出現要求監視系統得提供家長遠端即時監控、隨時備份功能的呼聲。

如同街頭監視器影像造成隱私權疑慮的議題一樣,社會對於涉及其中的托育人員和所有收托幼兒的肖像權、隱私權等,並沒有提出討論。

國外學者針對家長「網路曬娃」的行為進行研究,文中提到,曾有家長在網路上分享自己孩子的照片,後來被有心人利用,使得原先僅轉傳給親友的訊息,卻成為成千上萬人都可輕易獲得的訊息。

當所有家長都可輕易存取監視影像時,是否讓自己的孩子暴露在更多陌生眼睛之下?這是在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後,更必須嚴肅以對的影像存取及利用問題!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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