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剖腹產下刀不慎 男嬰左耳廓骨被切斷

徐姓產婦於2017年9月間,到桃園市某醫院剖腹生產,趙姓醫師在執刀劃進產婦子宮內腔時,不慎劃傷腹中胎兒耳部,導致男嬰左耳廓骨遭切斷及頭皮挫傷,男嬰父親怒控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由於雙方已達成和解、撤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趙姓醫師不起訴。

剖腹產下刀不慎,男嬰左耳廓骨被切斷,父母與醫師達成和解撤告,桃園地檢署予以醫師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剖腹產下刀不慎,男嬰左耳廓骨被切斷,父母與醫師達成和解撤告,桃園地檢署予以醫師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據悉,剖腹不慎劃傷胎兒的案例屢見不鮮,2017年6月間,桃園市某醫院楊姓醫師,在替產腹進行剖腹產手術時,也因疏於注意貿然下刀,導致男嬰出生時右臉頰被割傷,出現深0.2公分、長2.5公分傷口,父母因此對楊姓醫師提告,事後雙方以65萬元達成和解撤告。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7/1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