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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母帶兩幼女坐車斗 一路搖晃險象環生

在台中有駕駛目擊,竟然有小貨車的後車斗載著母女三人,卻沒有任何安全固定設施,只有涼椅和娃娃車。對此警方表示,這已經違法,但現行的交通法規改為實名制之後,除非民眾具名檢舉,否則無法開罰。

民眾在台中大里區的內新橋前,停等紅燈時往右一瞧,赫然發現貨車車斗載了母女三人,媽媽坐在小板凳上,三歲的小女童在涼椅上玩手機,一歲女童則是坐娃娃車上。

目擊民眾表示,「都沒綁,都沒怎樣(安全設施),掉下去怎麼辦?」

貨車往前行駛,娃娃車不停搖晃,小女嬰不斷前傾晃動,媽媽只能勉強抓住,險象環生,民眾看了直搖頭。

民眾說,「這樣在那邊晃來晃去,或是說剛好遇到紅綠燈、緊急煞車,都是危險性的存在。」

居民指出,當地的車流量大,坡度也陡,貨車車斗雖然空間很大,但卻沒有任何安全設備,就算是加了貨物架,還是搖搖晃晃,如果遇到緊急的突發車況,安全堪慮。警方檢視影片後表示,行為已經違法。

台中內新派出所副所長 許志弘說,「它(後車斗)沒有座椅,然後搖擺,而且屬於開放式空間,(實名制上路)民眾檢舉必須要具名向警方檢舉,還要七天以內,符合以上的規定,警方才會依法進行舉發。」

警方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樣的行為可開罰3000元到9000元。但是在交通檢舉實名制上路之後,必須要民眾具名檢舉才能開罰。由於違法乘坐車斗引發意外的案例頻傳,警方除了加強宣導,也呼籲民眾不要貪一時方便涉險。

 

新聞出處: 
公視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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