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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11歲童難管教丟警局 母遭兒告遺棄被起訴

新北市一名楊姓單親媽媽認為兒子不聽話,她無力管教,竟在2013年兒子僅11歲時,將兒子帶到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安置,否則「就要殺了他或我自殺!」隨即離去。楊女的兒子被緊急安置後,不滿母親棄他不顧,去年報警怒告母親遺棄,新北地檢署認定楊女讓無自救力的兒童生存有危險之虞,昨依遺棄罪將她起訴。
 
起訴指出,楊女在2013年12月間,將當時年僅11歲的兒子帶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迴龍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安置她兒子,還揚言如果警方不安置她的兒子,「就要殺了他或我自殺!」隨即離去。
 
警方趕緊聯繫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緊急安置男童,楊女竟自此一去不回,也不曾給付兒子的扶養等費用,甚至不曾聯繫、探望兒子。

直到去年楊女的兒子年滿16歲,才決定報警控告親媽遺棄他。檢警獲報後多次嘗試聯繫楊女、通知出庭都落空,最後社工透過管道找到楊女,她才到安置機構探望兒子。
 
楊女出庭時坦承將兒子帶到派出所,要求警方安置兒子,但否認遺棄,辯稱因為兒子不學好、愛逃家,她已無力管教,才出此下策。兒子則表示,因為媽媽都不理他,他才會逃家。
 
檢方認為,警方雖依法應維護兒童安全,但並無長期替代、承擔對棄童的扶養責任,何況楊女身為負有扶養義務的母親,原可依法向社福機構請求協助,卻捨此不為,讓無自救力的兒童生存有危險之虞,已構成遺棄罪,因此將她起訴。

楊女認為管不動兒子,將他送進龜山分局迴龍派出所。資料照片

楊女認為管不動兒子,將他送進龜山分局迴龍派出所。資料照片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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