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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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一名單親媽媽2年前將3歲兒子托給無照保母照料,兒子卻發生意外,頭部重創成植物人,檢警懷疑保母施虐,但法院認為是男童跳彈簧床時不慎墜地,保母照料疏失判刑2年,單親媽因亟需用錢,透過調解會以3萬6千元和解,事後懊惱不已,因癱兒每月光是看護費就要4萬元,單親媽無奈下海到酒店工作,悲嘆:「誰叫我命苦!」
單親媽趙女(24歲)懷孕6個月時原本要和男友結婚,後來因故分手,獨自撫養兒子,為工作賺錢,只好將孩子託付沒有保母執照的楊女(28歲)照料,每天支付1300元保母費。
前年7月26日,趙女的兒子頭部受重擊,導致外傷性腦膜下出血,恐成植物人,檢警懷疑楊女毆打男童,甚至抓男童去撞地板和牆壁,依重傷害罪嫌起訴。
但法院認為,男童左側硬腦膜下大範圍出血併重度昏迷,應是高處墜落等狀況造成,經相關事證供詞,不能排除是從彈簧床跳下所致,且沒有證據佐證是楊女造成,最後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2年。
和解僅獲賠3.6萬
趙女哭訴,兒子重傷昏迷後,她驚慌失措,因身上沒錢,亟需繳交兒子的醫療費,1個月內在調解委員會調解下,接受3萬6千元的賠償金並和楊女和解,事後得知無法再追討,後悔不已。
趙女每天從酒店下班,就到護理之家看兒子,幫他拍背、拉拉手,放音樂給兒子聽,她曾指望楊女基於道義責任,會到護理之家照料兒子,但對方1個月僅來探視1、2次,有時在她哀求下偶爾買個尿布給小孩穿。
趙女說,照顧植物人兒子,每個月光護理之家的開銷就要4萬元,加上生活費、房租等開銷,一般的工作根本無法負擔,不得已只好到酒店當媽媽桑帶小姐,「若不是生活逼迫,誰願意過這樣的日子?」陪兒子復健的漫漫長路,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律師錢炳村說,趙女與被告經調解簽定和解書,金額極低且不成比例,但和解書仍具法律效力。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