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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4歲童不聽話 狠父竟踹破他肝臟害命

狠父虐毆兒子害命。示意圖

狠父虐毆兒子害命。示意圖。

高雄一名麥姓男子前年不滿4歲兒子頑皮不服從妻子管教,竟徒手毆打兒子,還用腳猛踹他肚子,導致兒子肝臟破裂送醫不治。橋頭地院認定麥男在醫院向警員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今依傷害兒童致死罪減刑輕判他7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12月10日下午2時許,麥男在住處見4歲兒不服從妻子管教,一氣之下竟動手打兒子,且不顧妻子阻止持續毆打,最後甚至一腳踹向兒子致昏迷,麥男與妻子才將兒子送醫,但仍因肝臟破裂、大量腹腔內出血而宣告不治,事後麥男被移送法辦。
 
橋頭地院查出,當天麥男將兒子送往聯合醫院急救,醫護人員見狀立即通報警方有疑似虐童案件,鄭姓、林姓警員接獲通報抵達醫院時,發現麥男跪倒在急診室門口哭泣,林姓警員詢問麥男與男童的關係,麥男表示是男童的父親,並說自己不小心失手打傷男童。

事後林姓警員到庭證稱,在麥男供述自己失手打傷男童之前,他雖依照辦案經驗懷疑男童父親是加害人,但當時仍無法確定。
 
合議庭因此認為,麥男是在警方僅懷疑而未確認是他打傷男童前,就主動供出自己犯行,應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准予減刑。

麥妻另證稱,麥男平時下班後就全心照顧3個小孩,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且只有在小孩不乖時才會動手管教,案發後相當自責甚至無法入睡,持續就診至今。麥男律師也表示,麥男罹患憂鬱性精神官能症,案發時應受疾病影響導致辨識能力減退,才會發生憾事,請求再減刑。

法院將麥男送請精神鑑定,結果認為他雖長期受到多重壓力影響,情緒容易暴躁,導致管教失控,但案發時精神狀態並未受疾病影響導致辨識能力不足或減低的狀況,但考量他平時管教小孩並無暴力或凌虐傾向,犯後自首且至今備受煎熬等情形,今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2月。可上訴。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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