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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童幼兒園受虐市府不開罰 家長控「兒虐不斷的最大推手」

有家長10日投書到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指控,去年8月送4歲孩子到桃園市中壢區某幼兒園上課後,孩子連哭2個月,且半夜作惡夢,早上還說不要上課,經向園方調閱2天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老師體罰孩子。家長控訴,雖已向桃市教育局、社會局反映,但已過了4個多月,雙方卻互相推託、不開罰,痛斥政府是兒虐不斷的最大推手。

家長把監視器畫面po上網。(取自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

家長把監視器畫面po上網。(取自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

家長把監視器畫面po上網。(取自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

家長把監視器畫面po上網。(取自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

對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該名人員已於去年10月29日離職,該局於去年10月30日獲報後,即於當日派員前往查處,經瞭解該名教保員確有照顧疏忽及不當,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社會局續處,若經調查違反兒權法屬實,將依規定通報不適任人員,不得在幼兒園任教。

家長控訴,小孩自去年8月起在中壢某幼兒園上學後天天哭,哭兩個月,很擔心地問老師,老師總說沒關係,只要小孩帶到門口交給她們就好。家長以為是孩子不習慣上學,但漸漸發現孩子回家都發脾氣、半夜做惡夢、早上哭著說不要去上課。

家長表示,有天小孩說:「老師會打人,我會被老師處罰不能玩,早上都要罰走操場,因為xx老師說我認不得名字、不會畫畫、不會數學」,還說:「尿床會被罰一星期早上不能玩,要坐在鞋櫃上,週五玩具日也不能玩」,去年10月22日老師來電說孩子在午睡時大便在褲子上,對老師感到非常抱歉,但老師從來沒跟我提到會處罰小孩。

家長指控,去年10月26日,小孩回家哭著說:「老師把我的作業本丟到垃圾桶裡」,經詢問,老師卻回說:「是小孩忘記帶回家」,因為說詞不一致,隔天向園長表明想調閱監視器,園長說紀錄只保存七天,要叫保全來操作,下午xx老師來電「媽媽為什麼要調畫面?當時有點情緒,打一下小孩的手,怕你看了不舒服」,沒多久換園長來電「因個資法、隱私權的關係,不能讓你看監視器,怕其他家長不同意,我保證老師絕對不會打小孩」。

「在3天後終於看到畫面,看得我的心都碎光光。」家長控訴,老師雖然說把作業本丟掉,但是有拿紙給孩子,但看監視器畫面根本就沒有,且孩子早上被處罰走操場30至40分鐘,老師還說是運動,該班級師生比1比11,老師卻時常離開教室,放任孩子在教室裡。

誇張的還有,家長指控,22日孩子午睡時不小心大便在褲子上,老師就動手、被處罰不能吃點心、在走廊罰站54分鐘且沒上美語課、進教室後再繼續罰站25分鐘,不停的鞠躬道歉,24日老師抓孩子的頭卻說是扳下巴,在全班面前拍孩子的臉,羞辱孩子,看到的都是孩子受到「特殊待遇」,全班上課孩子卻在旁邊不能參與,「老師不斷的處罰,我邊看邊哭⋯⋯無法想像孩子之前的日子是怎麼過的⋯而這只是學校給的短短2天畫面。」

家長表示,事發後到現在過了4個多月,遲遲看不到政府的動作,社會局推託說家長不能申訴,要走法院提告,教育局說已稽查幼兒園,要等社會局的結果下來,結果教育局社會局都在等對方開罰,家長說:「事發後從未要求賠償,只希望政府及法律能給該有的公道,老師及園方公開道歉。」

對此,該幼兒園發出聲明表示,事發後,園方和老師均表達歉意,也多次登門道歉,家長要求退費,園方也全數退回。目前家長已提出告訴,法院傳喚多次說明,進入司法階段後,靜待法官裁示,該負起的責任,絕不推託。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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