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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加重兒虐刑責 法務部12日邀專家集思廣益

兒虐事件頻傳,圖為台南市一歲半女童遭母親及友人虐死,渾身是傷。翻攝畫面

兒虐事件頻傳,圖為台南市一歲半女童遭母親及友人虐死,渾身是傷。翻攝畫面

法務部去年提案修正《刑法》第286條,將虐童刑責提高為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但這項修法被外界質疑處罰過輕,甚至還人認為恐有「打假球之虞」,法務部聽到人民的聲音,願意調整步伐,將於明天下午邀集關心兒少的相關團體及專家,一起來思考研擬可行之方向。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也獲邀與會,今天在臉書PO文「長期關心兒童,喊了七年,終於終於……感動啊~法務部長聽見我的聲音了,稍早接到法務部的電話……(內容暫保留),「接地氣」的部長,明天見!」

現行《刑法》第286條規定,「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新修法版本則規定,對未滿16歲的人施以凌虐行為,其法定刑責提高為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上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會討論,立委管碧玲指出,根據過往案例,使用該法的起訴案件少之又少,去年只有2案、2017年僅8案、2016年僅4案,且判決確定有罪者僅1人,刑度還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立委鄭運鵬也質疑法務部修一條很少用到的法律,希望法務部再想一下,否則可能會被外界解讀兒虐修法打假球。

對於外界的看法,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表示,外界對於修法後「仍認為處罰過輕、對兒少保護尚有不足,且部分立法委員亦在立法院提出增訂死刑之修法提案,法務部為回應民眾的呼籲,願意調整步伐,並將於3月12日,邀集關心兒少的相關團體及專家,一起來思考研擬可行之方向。」

新聞稿也指出,兒虐案件的發生,「本部同感痛心與不捨,也強烈譴責施虐者」,目前除了法制面的修正研擬之外,也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從速從嚴偵辦,並指示各地檢署婦幼專組與家防中心、社會局建立聯繫窗口,使檢察官能在案發第一時間介入兒虐案件偵辦。

法務部表示,「每一個兒童,都值得疼愛,提供兒童平安無虞、快樂長大的環境,是政府的責任,法務部更會持續努力,積極捍衛兒童生存權益,也期待與社會各界共同攜手、一起呵護,讓虐童事件不再發生,讓每一個小孩都能展開笑顏,迎接屬於自己的未來。」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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