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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無照保母受託照顧男嬰 洗屁屁熱水燙傷小娃兒

北市一名剛從護校畢業的蘇姓女子,去年2月間受陳姓夫婦委託照顧剛滿月的男嬰,去年4月清洗嬰兒臀部時,沒注意洗手台水溫過高,造成男嬰左腿泡在流動熱水,導致腿部2、3度燙傷,經過治療仍因疤痕增生攣縮,需要穿彈性衣壓迫治療,士林地檢署依傷害等罪起訴保母,依兒福法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蘇女並未領有保母執照,陳姓夫婦則是透過月子中心介紹,滿月後即交給蘇女托嬰,去年4月13日,嬰兒3個多月大,蘇女先動手毆打哭鬧男嬰。

隔天晚上8點,蘇幫嬰兒洗屁股時,洗手台水龍頭熱水不斷流出,她卻沒有注意男嬰左腳在洗手台內,不斷被熱水碰觸,男嬰不斷哭鬧,她也不理會,直到自己手臂被燙到,才發現嬰兒腿部已經紅腫起水泡。

事後,蘇辯稱當時嬰兒往後仰,意外撥動水龍頭,導致水溫變熱,而臉部的傷勢則是不小心撞傷,她用手指推開瘀血,才會導致範圍擴大,並非動手毆打。

男嬰經過治療,左臀部、大小腿佔全身體表面積13%,有二、三度燙傷,治療過程男嬰孩還經歷清創手術,已經是永久性疤痕,陳父控告蘇女傷害等罪。檢察官認定,頭部瘀血涉犯普通傷害罪,燙傷則以過失傷害罪等2罪起訴蘇女。

(本報系資料照片)

新聞出處: 
中時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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