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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7歲女兒遭猥褻 單親媽提告男友哭求饒

新北市阮姓男子與育有一子一女的離婚婦人交往,見婦人年僅7歲女兒年幼可欺,三度伸狼爪撫摸下體猥褻,還企圖強逼口交,婦人事後見女兒下體流血帶到醫院驗傷後提告。阮男到案後矢口否認,但被害人肛門棉棒採證DNA檢出與阮男相符,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阮男9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獨自養育一子一女的單親媽媽,7年前與阮姓男子交往,阮男為取得女子信賴,不僅熱心協助找大樓出租套房,解決居住難題,幫忙照顧年僅7歲的女兒及年幼的弟弟,還趁學校放暑假,陪同女子一家三口至南投日月潭,住民宿旅遊度假。

阮男取得單親媽媽的信任後,分別在女子出租套房、自已住處和日月潭民宿內,趁女子熟睡或外出送洗衣物的空檔,三度對女子7歲女兒伸出狼爪,強制猥褻及指侵,還強逼口交。

被害人女兒因害怕媽媽與阮男分開會傷心,始終不敢透露,直到阮男第三度性侵後,單親媽媽發現女兒下體流血,內褲上也沾有血跡,廁所也有許多衛生紙沾有血跡,驚覺事情不單純,帶女兒至醫院就醫並驗傷後,確認女兒處女膜不完整,婦人氣炸到派出所提告。

被害人女兒於警訊時,因憂心母親會難過,還單純說,「希望阮男被關1個禮拜就好,不要關太久。」阮男到案後,不僅矢口否認性侵,還以眼淚攻勢哭求婦人原諒,盼能繼續交往。

因被害人肛門棉棒採證DNA檢出與阮男相符,新北院方認為,阮男為滿足個人私欲,罔顧人倫,罪行重大,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阮男9年6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新北市阮姓男子與育有一子一女的離婚婦人交往,見婦人年僅7歲女兒年幼可欺,三度伸狼...
新北市阮姓男子與育有一子一女的離婚婦人交往,見婦人年僅7歲女兒年幼可欺,三度伸狼爪猥褻,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阮男9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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