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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稽查學童交通車 9人座車塞16人

苗栗監理站為保障學童上下學通行安全,今攔查補習班及兒童課後接送車。(記者鄭名翔攝)

苗栗監理站今會同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苗縣府教育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於頭份市中正一路旁攔查補習班及兒童課後接送車,共稽查17輛車,舉發3件違規,其中1件違規超載、1件以幼童專車載運7歲以上學童、1件變更座椅,除當場開單告發外,並由縣政府發函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派員擇期複查。

有業者聘僱客運載送學童,雖無違規超載,但車前未清楚標示,教育處仍將發函糾正。(記者鄭名翔攝)

有業者聘僱客運載送學童,雖無違規超載,但車前未清楚標示,教育處仍將發函糾正。(記者鄭名翔攝)

苗栗監理站副站長鄭泉昌表示,依規定每輛幼童車共24個座位,含3成人座位,其餘乘客必須為7歲以下學童,否則視同超載;另常有業者將一般私家9人座車輛接送學童,未有明確立案標示,甚至改裝座椅,超載多達16名學童,嚴重影響學童行車安全。

鄭泉昌說,若違規載送或超載最高可開罰9千元,另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開罰幼兒園負責人,最高3萬元並勒令限期改善;違規改裝座椅者則可處以96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有業者雇用大型遊覽車,一次載送3、40名學童,且車前標示還為高中學生專用車,有規避稽查之嫌,監理站表示雖未違規超載,但標示不符規定仍會交由縣府教育處發文糾正,最重可罰3萬元。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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