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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運將輾斃2歲童躲1天 卸責「不是我撞的」監視器戳謊

「我經過時,她已經倒在那裡了!」原本活蹦亂跳的女娃,如今血肉模糊,躺在血泊中一動也不動,母親抱著癱軟女兒放聲大哭,旁人也忍不住垂淚,撞死女童的計程車運將,面對慘死小生命,一副事不關己,不停推卸責任,監視器拍到女童被撞的驚悚畫面,戳破運將謊言。

穿越馬路 女童深夜獨自一人穿越馬路。翻攝畫面

4日晚上11時40分許,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上傳出「砰」的一聲巨響,當地住戶從夢中驚醒,紛紛開窗察看,只見一名女子抱著倒地女童,不停哭喊:「我的女兒,不要死啊!」 

計程車的車頭有新撞擊的痕跡。石明啟攝

父母忙收店沒注意

警方調查,被撞死的莊姓女童(2歲)是家中獨生女,父母在桃園市區的永安路開燒烤店,4日晚上11時40分許,女童父母正忙著收餐具準備打烊,女童原本坐在椅子上,一不留神,就獨自走到馬路上穿越車道,接著就遭陳姓計程車司機(65歲)撞飛。
女童母親聽見撞擊聲驚覺有異,上前察看發現女兒被撞得血肉模糊,倒臥血泊中,放聲大哭,痛不欲生,令人不捨。
陳男肇事後,不僅未停車察看,還加速開離,還將車停在蘆竹區南上路一處停車場,跑回家躲起來。警方後來透過監視器畫面,找到肇事車輛,隔天再找到車主陳男。
陳男到案後辯稱,「我經過時,女童已經躺在馬路上,不是我撞的」,但警方在他的計程車採證時,發現車頭有明顯撞擊痕跡,當場戳破謊言,陳男又辯稱以為撞到小貓小狗,「還在想要怎麼處理」才先離開。 

高速衝撞 計程車未減速,直接撞飛女童(紅圈處)。翻攝畫面

涉嫌滅證聲押獲准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童過馬路時,陳男前方車輛駕駛有稍微閃避,陳男卻因天色昏暗,加上車速過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女童,警訊後依肇事逃逸、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認為他可能湮滅證據,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於女童父母有無過失,待檢方、社會局調查釐清中。
兒童福利聯盟表示,幼童還不具保護自身能力,且也沒有安全概念,家長或大人有責任隨時守護幼童身旁,防範任何意外發生。
律師廖芳萱表示,運將涉犯肇事逃逸及業務過失致死,前者可處1至7年徒刑,後者最重5年徒刑。女童父母有過失責任,但檢方會酌情考量父母遭喪女之痛,通常不予起訴或緩起訴。 

陳姓運將(左)否認撞死女童,被警方當場戳破謊言。翻攝畫面

照顧幼童注意事項

.隨時陪在幼童身旁,勿讓其離開視線
.不要獨留幼童在家中,或讓幼童單獨在房間
.注意家中電視螢幕等易掉落物是否放置牢固
.勿讓幼童獨自在浴室玩水或在廚房碰觸燒燙物
.打火機應收好,勿讓幼童把玩
.窗簾拉繩或易掉落的坑洞,應做好防範或隔離措施
資料來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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