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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知識家

【交通安全專題】德國如何教育駕駛人禮讓行人?

文/好來老師(王爽)

在台灣說到穿越道路(過馬路)這件事,大家好像都有自己的一套(讓自己可以在街頭活下來)法則,比如說在沒有紅綠燈的狀態下、穿越道路時計算與前方來車的距離(就是該怎麼閃車),該走快還是走慢?來車可不可以配合你?

我個人認為,用路人要安全的過馬路,最重要的首推交通安全的教育(用路人跟駕駛人都需要這樣的教育),而在德國的正式教育中,兒童交通安全教育是由警察授課,當然爸媽在小孩上學之前也會一直提醒,而台灣就是...... 自求多福?!其次是硬體設施的建設,例如道路上有沒有裝設路燈、或是有裝設反光標誌(如下圖)?在夜晚時用路人有本身就穿的很亮,亮到可以讓駕駛人視線清楚嗎?最後是法律罰則的實踐,如果駕駛知道闖紅燈的撞死人的代價很輕微,那麼可說是一點嚇阻的效果也沒有,大家就繼續擔心自己過馬路的自身安全好了。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亮起來! 螢光交通標誌動起來』活動

當然我必須要指出,這三項要完全做到,讓『駕駛人在行車時會自發性的禮讓行人、用路人也會注意自己的安全並正確穿越道路』是需要花非常久的時間,台灣當初在推行機車戴安全帽、汽車裡的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抑或是兒童必須乘坐汽車安全座椅等等的新的交通規則,不也是花了很多時間作教育宣導,最後才看出一點點的成績嗎?況且我以上舉例的三點都是跟增進設備有關,違規的話馬上就可以知(開)道(罰)。但「不禮讓行人」這件事,雖然有訂定相關的法律及罰則(註一),但問題在於難以舉發(那個行人會一邊過馬路時一邊把自己的手機或相機往來車方向攝影?而且車子「咻」一下就過去了要馬上抄下車號碼牌好像也很難!!),加上駕駛在接受駕駛教育時,並沒有被強力灌輸並且練習這個責任,導致大部分的台灣駕駛在「禮讓行人」這一個交通規則中缺席了(我分別在德國與台灣接受過駕駛教育,這個情形我很了解啊!詳細情形可參考我上一篇文章

 

影片說明:台灣政府越來越重視禮讓行人這塊,交通部也請了Taiwan Bar業配其重要性!


行文至此,大家也看出台灣在對於「駕駛人禮讓行人」這件事有做法律罰則規範。至於交通硬體建設部分,像是人行道的增設、或是斑馬線、紅綠燈等對行人友善的道路設計設置,則是依區域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都市地區的基礎建設就比普通鄉鎮還要完備,我個人覺得是情有可原,但考量到人一踏出家門,走路在所難免,政府在這方面不能因為城鄉差距而有所懈怠),那我們還差什麼呢?就是最後一哩路─台灣的駕駛教育了!!

我記得「禮讓行人」這個規則在台德駕駛教育的筆試中都有提到,這邊提供一個很好的例子:下圖說左邊的第370號圖片說明你是一個要右轉的駕駛人,這個路口(很明顯是住宅區),也沒有任何的交通號誌,但前後都有用路人要穿越道路,請問遇到這個狀況怎麼辦?下方給你的答案是(我其實不太喜歡用「答案」這兩個字,我個人覺得是「這個狀況下要有的反應是什麼」):請等待兩位行人穿越道路後再右轉。另外右邊第374圖片更明顯,圖片上有藍色的「禮讓行人」圖示(通常只有在交通繁忙的地方才有這類標誌),代表直行的駕駛人一定要讓行人先穿越再開走,因為這是用路人的權利

 


圖片說明:這是我當初在德國學車時買的駕駛課本(註二),裡面左右紅標第370和374題的路況題:「當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該怎麼辦」(全書一共有超過一千兩百種路況...)

 

回到台灣道路駕駛課,都是擠在一個小小的練習場練習「如何倒車入庫」、「S型往前與倒車」等,就算是練習場上有行人穿越道及紅綠燈,但是通常一個人都沒有(有的話也可能是教練經過吧)。但是德國就不一樣了,從我第一堂道路課就開到外面的世界去,常遇到要左右轉這類的車況。通常在十字路口右轉的車輛,會遇到右方的行人穿越道是綠燈,行人可以通行的狀態,這時後駕駛人一定要停下來看左右兩邊有沒有行人要過,如果直接油門踩下去然後往右衝的話,坐在旁邊的教練應該會直接拿大扇子往你頭上巴下去並且大叫「喂~」(這是時事綜藝梗,代表我也有跟上台灣的腳步!)。如此反覆練習之下,久而久之這種「轉彎時也要停看聽」、「看到行人要過馬路時腳會同步踩煞車」的行為會內化成自己的開車行為(當然最後一役─ 路考時如果沒有禮讓行人,我的建議是馬上籌錢再報第二次路考吧,反正考官是不會讓你過的)

再次強調,並不是每個台灣駕駛都不會禮讓用路人,也不是每個德國駕駛都會禮讓用路人,我有在德國遇過完全不讓人的車子,我也有在台灣搭過一台會禮讓行人的計程車,這純粹是「禮讓行人」的比例多寡而已,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遵守或不遵守規矩。雖然大家都說要「禮讓行人」,但看看上面台灣Bar的影片,許多行人在過馬路時走得很慢或是根本不注意路況、邊走路邊滑手機,諸如此類的這種危險行為,是不是也是一種不重視自己權利、也輕視自己安全的行為呢?

德國人還蠻愛說『Doch keine Regel ohne Ausnahme』(譯:當然啦,沒有規定是沒有例外的),也不是行人一定可以擁有絕對的路權,什麼時候用路人應該「禮讓車子」呢?就是在救護車、消防車執勤經過的時候,這時候救人最大,帝王條款遇到這種緊急狀況也要禮讓的!

 

註:

  1. 交通部制定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條列出來,第7-2、44、86條都有相關罰則。

(法條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1. 這本駕駛課本叫做『Meine Führerscheinprüfung』(譯:我的駕照考試),有意研究德國駕駛教育可以買來參考。

(此為出版社的購書網址,右下方可以看到封面圖: https://www.dtv.de/buch/meine-fuehrerscheinpruefung-51234/

  1. 編輯有提供我一則台灣報導:『終結馬路霸凌:德國如何教育駕駛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9942 )可供各位參考。另外為寫這篇文章我找到了德文媒體Die Zeit (一個每週四發行的週報)做的一系列關於交通的報導 “Gesetz der Straße” (譯:道路上的法律),討論的範圍除了用路人權利之外,還有腳踏車車主行為、駕照規範、也有停車位的討論!有志要了解德國交通路況(與練習德文)的你快來看吧!!

(網址: https://www.zeit.de/serie/gesetz-der-stras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