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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胎卡旅館馬桶身亡 女被判3個月徒刑

台中一間旅館去年4月間,員工在整理房間時發現一間房內廁所馬桶內疑似有嬰兒遺體泡在水裡造成阻塞,員工嚇得報警,追查到39歲劉姓女子涉嫌產下男嬰讓他掉進馬桶內造成死亡,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劉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應知道自己生產卻讓嬰兒掉進馬桶卻未立即救治,依母殺嬰兒罪判3月徒刑,緩刑兩年。

劉姓女子4月26日凌晨入住旅店,隔天下午退房後,員工進到該房看到地板、床上與廁所、馬桶充滿血跡,馬桶裡疑似有東西塞住,仔細一看發現像是嬰兒遺體的物體,法醫從嬰兒身高、體重、頭圍判斷該男嬰約36周左右產下,並鑑定身體器官沒有發現造成足以死亡的異常病變,判斷男嬰出生時為活體,因浸泡到馬桶水裡而窒息死亡。

劉姓女子坦承當天入住旅館,但她是脹氣,肚子圓圓的可能是吃太飽,她只在旅館內上廁所不可能生小孩,否認殺嬰犯行。

法官認為,劉姓女子褪去沾有血跡的內褲和長褲留在廁所地板,她產後還知道處理身上血跡,讓身體保持乾淨離開,可見知道自己生產事實;且她有足夠時間移動身軀或以預防措施防止男嬰產後掉進馬桶卻沒有制止,也未立即將男嬰撈出或救治,任意讓男嬰口鼻浸泡在馬桶,致該嬰兒窒息而死亡,認定被告故意殺害男嬰。

法官又審酌劉姓女子患有思覺失調症,辨識能力顯著減低,但並非毫無辨識能力,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劉姓女子涉嫌產下男嬰讓他掉進馬桶內造成死亡,台中地院判依母殺嬰兒罪判3月徒刑,緩...
劉姓女子涉嫌產下男嬰讓他掉進馬桶內造成死亡,台中地院判依母殺嬰兒罪判3月徒刑,緩刑兩年。圖/報系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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