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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狠父悶殺腦麻女嬰命危

40歲黃姓男子,7日下午4點多,因不堪照顧11個月、腦性麻痺的女兒,竟用塑膠袋套頭方式欲將她悶死,隨後報警自首「我殺了我女兒」,員警到場後通知救護人員前往搶救,幸運地將女嬰救回。警訊後,8日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將黃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聲押,法官裁5萬元交保。

警方表示,家住龜山區的黃男,自稱患有憂鬱症,與在小公司任職會計的太太,育有一名11個月大的女嬰,由於女嬰患有腦性麻痺,需要長時間有人在旁照顧,黃因無業,大部分時間都在家中照顧女兒。

7日下午4點多,派出所接獲黃男報案,冷靜地向警方自首稱「我殺了我女兒」,員警趕到現場時,女嬰已無呼吸心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刻剪開女嬰衣服,施以心肺復甦術和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女嬰在送醫途中恢復呼吸心跳,直至昨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我想要讓她早點重新投胎、人生重來!」黃案發後不斷啜泣,他向警方供稱,因為女兒患有腦性麻痺,照顧起來非常辛苦,7日下午心情低落之下,想到女兒未來的人生都會比普通人困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死了反而是種解脫,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竟拿起手邊的塑膠袋,套住女兒的頭將她悶死,直至女兒不再掙扎,再打電話報警自首。

黃男妻子第一時間接獲警方通知,立刻從公司趕回家中,但因女兒已被送醫急救,隨即又趕往醫院探視女兒。不過,黃妻因過於震撼,情緒不穩,由社工持續關心中,

桃市社會局指出,黃男未列冊也沒有領身障補助,無法確定有無精神疾病,小女嬰則因出生缺氧導致腦性麻痺,11個月大,卻像4個月的嬰兒,持續健保早療復健中,因黃家一家3口經濟無虞,所以非社會局列管家庭。全案由檢警偵辦中。

新聞出處: 
中時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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