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6
|
新北市三峽區原住民大樓地下停車場,今天下午3點多傳出火警,一輛機車起火燃燒,觸動室內灑水器,在消防隊到場前,火勢已滅,3名幼童站在旁邊,嘻皮笑臉看著拿排煙機、處理現場淹水的消防員,經打火兄弟詢問,幼童們點頭承認說「對,是我們玩火燒的呀」眾人傻眼。
據了解,三名幼童中,兩人6歲,一人5歲,拿了家裡的打火機,跑到地下室玩,覺得玩火很有趣,在玩的過程中燒到一輛機車上蓋著的布,三人起初嚇到,不解「怎麼火變大了」接著好奇心大起,乾脆在現場看燃燒過程,直到室內消防灑水器被火煙觸動,才把孩子們趕到室外。
警方表示,三名幼童觸犯刑法175條第三項「失火燒毀罪」,由於年齡低於7歲,且為無行為能力人,不用負責,但家屬仍須負起民事賠償責任,已請幼童的父母到案說明,至於機車車主目前人在日本,其表示會在回台後聯繫家屬,對於愛車被小孩燒毀只覺得無奈,並不打算責備。
新北消防第五大隊表示,希望家長可以保管好打火機這類的危險物品,如果孩子是在密閉室內點火,身邊又有易燃物,後果難以想像,不可不慎!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