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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無照男騎車撞傷男童「怕被抓」 看都不看就肇逃

▲無照男騎車撞傷國小男童「怕被抓」 看都不看一眼就肇逃。(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陳男撞傷學童後想肇逃,就算車子無法發動也要牽著車離開。(圖/記者謝侑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無照騎車上路,但行經健行路與大義街口時不慎撞傷一名國小男童,沒想到他不僅沒關心男童傷勢,還想騎車逃逸,發現機車已無法發動後,還是硬牽著車緩慢離開,完全不想負責,然而整著過程都被因其他案件埋伏在一旁的員警看在眼裡,因此沒能順利逃走,而男童家屬也痛批他惡行,堅持提告。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張姓偵查佐日前在北區上伏偵辦案件,行經北區健行路與大義街口時,發現有名省三國小4年級男童被中年的陳男騎士撞倒在路邊,因此幫忙打119叫救護車,並安撫男童「先不要動,救護人員等等就來!」後來想轉頭詢問陳男狀況時,卻發現對方牽起倒下的機車,準備要發動引擎逃離現場,只是機車已經故障,無法順利發動,陳男竟又徒步牽著機車離開。

由於永興所警員陳倚文巡邏經過案發現場,並接手照顧男童,張員便馬上騎乘機車追趕,隨後在北區健行路與永興街口將其攔下,表達自己警察的身分,並斥責陳男撞傷學童後竟然看也不看就離開,後將其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員警加速攔下陳男。

▲無照男騎車撞傷國小男童「怕被抓」 看都不看一眼就肇逃。(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無照男騎車撞傷國小男童「怕被抓」 看都不看一眼就肇逃。(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警方調查,陳男供稱是因為駕照已經被吊銷,極為擔心遭到警方攔查,才會執意逃離現場,而遭撞的男童當時是想要到附近的圖書館看書,因閃避不及被機車撞倒,造手及腳挫傷,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不過其家屬得知陳男騎機車撞了他們的小孩還準備逃逸,感到相當氣憤,堅持對陳男提出傷害告訴。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遇到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如有人員傷亡更應通知救護人員前來協助,而肇事逃逸致人傷亡更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吊銷其鴐駛執照。

新聞出處: 
ETNEWS新聞雲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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