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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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20歲林姓男大生,去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13歲少女,雙方見面後火速交往、陷入愛河,一個月後,兩人就在旅館發生性行為,今年2月,少女父接獲少女就讀學校班導師電話,得知女兒的裸照遭人在學校轉傳,少女父查看女兒手機LINE訊息,發現林男傳訊息給女兒說:「我們好久沒有愛愛了」,少女父才驚知女兒偷交男友,憤而提告。
林男到案後坦承與少女嘿咻,願付50萬元和解金與少女父母達成和解,少女父母亦同意予林男自新機會,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林男友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