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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和3女兒同睡只猥褻國小繼女 隱忍到高中報案

一名男子猥褻國小繼女,直到高中,被害女子報案,台中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

一名男子猥褻國小繼女,直到高中,被害女子報案,台中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男子徒刑二年。記者游振昇/攝

 

男子被控在繼女唸國小時,多次趁她睡覺時以腳碰女兒胸部和下體,他和二名親生女兒與繼女同睡時,一樣只猥褻繼女,繼女告訴母親,母親卻要她忍忍,因為全家經濟全靠繼父,被害女童唸高中時又被繼父強行進入房間要猥褻,高中女無法再忍報警,她母親也因此和男子離婚,才結束6年多的惡夢,台中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男子徒刑二年,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與第二任妻結婚時,第二任妻已有一名國小女兒,二人婚後再生二名女兒,男子與妻和3名女兒同住,卻從繼女唸國小時,多次猥褻她,繼女一直無法安心睡覺,半夜常作惡夢驚醒,她向法官說「他每次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都露出笑容」,她永遠也忘不了這個可怕的畫面。

被害人說,她唸國小時第一次被繼父摸胸和下體,立刻告訴母親,但母親沈默以對,她說母親後來有罵繼父,但感覺是母親受迫家中經濟全靠繼父的壓力,不敢報案。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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