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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開毒趴輪姦少女 肉肉男找瘦友頂罪破功

13歲少女「小玲」(化名)遭女性友人「小如」(化名)邀請,參加友人家中的四男三女的慶生會,未料到達後發現是拉K的毒趴,小玲更在小如慫恿下吸了K,小如昏迷後,即被潘姓少年帶到隔壁房間性侵後,接著由19歲王姓男子再行性侵。

小玲兩天後向學校告知遭潘少及另一位「肉肉的,很重」者性侵,全案經校方通報後,警方循線偵訊潘姓及陳姓少年,但陳姓少年體型明顯不符,進而追查出是109公斤的王姓男子要求陳姓少年頂罪。案經檢方起訴,屏東地院判決王男徒刑9年,潘姓少年則送由少年法庭裁處收容。判決書指出,檢調偵查過程,發現兩人性侵並非臨時起意,竟是王男與潘姓少年等人事前曾合謀欲輪姦小玲,找小如出面私下邀小玲,並還以「若不來參加,會對男友不利」等話恐嚇,小玲不得己才參加。因此,判決書就頂替、恐嚇等部分,檢方應再另行起訴。

判決書指出,小玲受友人小如邀請,於2015年元月24日晚上到潮州鎮某友人家中慶生,到場後大家飲酒聊天不久,即有人拿出K他命,原本小玲不吸,小如竟在一旁稱「我都吸了,你不吸嗎?」小玲吸K後不久即漸陷昏迷。小玲尚感覺到被潘姓少年(16歲)帶到隔壁房間,還感覺到被潘脫衣性侵;不久,又感到被另一名「肉肉的,很重」的男生性侵。警方調查時,參與毒品趴的陳姓少年(16歲)與潘姓少年都坦承犯案,但小玲強調另一性侵者很重,警方突破少年心防,終查出陳姓少年是被王復凱要求替他頂罪。陳姓少年供稱,「當時王有稱要給他錢,且少年犯罪不會判很重」,因此才答應的。

少女在毒品趴慘遭輪姦,屏東地院判逾百公斤的王姓男子九年徒刑,涉案少年則裁定收容。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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